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关于在部分县、园区、企业开展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5-04-29   来源: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农加产函[2015]47号

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陕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提升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根据我部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局决定在部分县、园区、企业开展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是指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非主产物。目前,我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仍然很低,农产品副产物的粗放利用,加工副产物的低值化使用,加工废弃物的随意排放,造成了资源浪费、效益流失、收入减少、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了农业可持续发展。大力提升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对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引导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农业增值增效,建设美丽乡村等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开展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明确一部分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的主攻方向,建立一批试点县、试点园区、试点企业,以点带面、创新办法、积累经验,有利于引导和促进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的产地资源化利用,化害为利、变废为宝,培育壮大更多的以低成本、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的加工业态,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化发展,同时也为下一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示范打下扎实基础,。

  二、试点目标

  强化副产物“循环利用、高值利用、梯次利用”理念,坚持市场决定、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基本原则,在秸秆(玉米芯、蔗渣等)、粮油薯加工副产物(稻壳米糠、麸皮胚芽、油料饼粕、薯渣薯液等)、果蔬加工副产物(等外果、残次果、果皮果渣、菜叶菜帮等)、畜禽加工副产物(骨血、皮毛、内脏等)、水产品加工副产物(皮骨、内脏等)五大领域,按照节能、减排、清洁、安全、可持续要求,着力培育一批综合利用技术先进、市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的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试点县、试点园区、试点企业。每个省(区、市)建立试点县1个、试点园区2个、试点企业5个。

  三、试点内容

  (一)秸秆等农产品副产物的循环利用。坚持资源化、减量化、可循环发展方向,促进综合利用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有机结合,促使种养业主体调整生产方式,使农产品副产物更加符合循环利用要求和加工原料标准,把秸秆、玉米芯、蔗渣等农产品副产物制作成饲料、燃料、酒精、肥料、基料、微生物菌、草毯、沼气等,起到综合利用、转化增值、改良土壤、治理环境的作用。

  (二)加工副产物的高值利用。开发利用稻壳米糠、麸皮胚芽、油料饼粕、薯渣薯液、等外果、残次果、果皮果渣、菜叶菜帮、畜禽骨血与内脏、水产品皮骨与内脏等加工副产物丰富的营养成分,用作生产食品、提取营养和活性物质、饲料、肥料以及其他精深加工产品。建立副产物收集、处理和运输的绿色通道,实现加工副产物的有效供应和加工。

  (三)加工废弃物的梯次利用。采用先进的加工技术,对废弃物进行梯次利用,吃干榨净;推广应用环保技术,购置环保设施设备,加大废弃物处理力度,实现加工企业的清洁化生产;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加大监管力度,杜绝二次污染。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182873-1.html

标签:农机 加工 农产品 综合 利用 通知 产物 试点工作 企业 关于 部分 园区 农业部 开展

上一篇:湖北省科协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管理办法
下一篇:《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