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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发布2015年政策大全 共50条
2015-05-04   来源: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16.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

  从2014年起,“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改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8亿元资金,鼓励和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民还田秸秆,加强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促进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一是全面推广秸秆还田综合技术。在南方稻作区,主要解决早稻秸秆还田影响晚稻插秧抢种的问题。在华北地区,主要解决玉米秸秆量大,机械粉碎还田后影响下茬作物生长、农民又将粉碎的秸秆搂到地头焚烧的问题。根据不同区域特点,推广应用不同秸秆还田技术模式。二是加大地力培肥综合配套技术应用力度。集成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肥田作物、施用土壤调理剂等地力培肥综合配套技术,在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试点工作和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大、补充耕地数量多的省份大力推广应用。三是加强绿肥种植示范区建设。主要在冬闲田、秋闲田较多,种植绿肥不影响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发展的地区,设立绿肥种植示范区,带动当地农民恢复绿肥种植,培肥地力,改良土壤。

  2015年,在东北四省区开展黑土地保护试点工作,选取试点县,综合集成技术模式,加大投入,创新机制,着力改善黑土设施条件,全面提升黑土地质量,促进粮食和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17.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

  为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2014年,国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现行的设施农用地政策。一是将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设施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二是细化了设施农用地管理的要求。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用地占用耕地的,不需要补充耕地,鼓励采取耕作层剥离等技术措施保护耕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替代在实践中很难做到的“占一补一”要求。平原地区规模化粮食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选址确实难以避开基本农田的,允许经论证后占用基本农田,并按质保量补划。鼓励地方政府统一建设公用设施,提高农用设施利用效率,集约节约用地。增加非农建设占用设施农用地时,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义务。国有农场的农业设施建设与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及有关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三是将设施农用地管理制度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按照国务院清理行政审批的整体要求,将设施农用地管理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在简化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的同时,要求乡镇、县级人民政府和国土、农业部门依据职责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并将设施农用地管理情况纳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落实共同监管责任。

  18.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

  2015年,国家继续推进种业体制改革,强化种业政策支持,促进现代种业发展。一是实施中央财政对国家制种大县(含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大县)奖励政策,采取择优滚动支持的方式加大奖补力度,将主要粮食作物制种保险纳入财政保费补贴目录,支持制种产业发展。二是继续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在国家粮棉油主产区140个大县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点,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和技术培训,为农民选择优良品种、选用先进栽培技术提供指导和服务。三是继续组织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保护农民和品种权人利益。四是发布种子供需和价格信息,落实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5000万公斤,帮助受灾地区生产自救,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五是推进国家玉米、大豆良种重大科研攻关,实施品种审定绿色通道,组织第三次种质资源全国普查,尽快培育和推广突破性品种。六是推动科研资源、人才向企业流动。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和中国农业大学等科研机构开展种业成果权益比例改革试点,推动成果赋权和公开交易转化,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鼓励事业单位种业骨干科技人员到优势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

  19.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构建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等各个节点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产品上市前的全程质量追溯。2015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将重点加快制定质量追溯制度、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推动国家追溯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同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投入,不断完善基层可追溯体系运行所需的装备条件,强化基层信息采集、监督抽查、检验检测、执法监管、宣传培训等能力建设。按照先试点再全面推进的原则,对“三品一标”获证主体及产品先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覆盖我国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管理目标。

  20.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支持政策

  2014年,国家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按照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全程监管、强化能力提升、推进社会共治的原则,把创建活动重点集中于“菜篮子”产品主产县。从2015年开始,中央财政安排80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制度创设、模式总结探索、人员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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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大全 政策 发布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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