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农机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圆满完成2015年全省农机化目标责任工作任务,推动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在征求基层农机部门和有关处室及单位的意见基础上,经省局研究,制定了 《2015年全省农机化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5年全省农机化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山西省农机局
2015年4月23日
附件
山西省2015年农机化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圆满完成2015年全省农机化目标责任工作任务,全力构建六大体系、加快实施六大工程、开展六大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工作,推动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结合农机化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2015年全省农机化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市、县农机局
二、考核时间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参加考核单位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工作思路明晰,重点突出,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工作成绩显著。
2.领导班子团结,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协调、配合得当,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局容局貌。
3.将省局下达的目标任务计划细化分解下达各县(市、区),并制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4.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严格执行农机化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没有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5.坚持把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放在首位,无一次死亡6人以上的重特大农机事故。
6. 全面完成主要农机化发展指标任务。
四、加强督促检查
为进一步提高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完善日常考核督促检查机制,各级农机部门要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并登记各项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对照阶段任务,查进度、找差距,提出整改措施和落实推进意见。从2015年4月开始,各市每月3日前将上月需要日常考核的目标任务的工作进展、取得效果、存在问题等工作简况和有关印证材料(包含文件、信息宣传资料、图片等)报省局各对口处、站,于每个季度末要书面报告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总结,于12月2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省局将不定期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考核项目、赋分标准、考核依据和赋分办法
考核项目分农机化发展指标、农机化单项工作、综合工作三部分,共23项,满分为210分。
(一)农机化发展指标考核(25分)
1.主要农机装备水平(10分)
(1)考核项目:农机总动力;玉米收获机数量;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装备数量。
(2)赋分标准:农机总动力4分;玉米收获机数量3分;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装备数量3分。
(3)考核依据:农机总动力以统计年报数据为准;玉米收获机和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装备数量以省局农机购置补贴系统规定状态入网数据为主要依据。
(4)赋分办法:完成任务得满分(未承担任务的县得满分),完成任务的80%(含80%)-100%得相应权重分,完成任务的70%(含80%)-80%得一半分,完成任务的70%以下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