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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机械事故应急预案
2015-05-11   来源:山东省农机局   

  4.3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农机主管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通报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救援,并协助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4.4 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5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协助做好现场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及时疏散现场群众离开危险场所。

  4.6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组织事故现场检测、鉴定、善后处理等工作,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4.7信息发布

  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农机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

  4.8响应的终结

  农机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和批准,农机事故应急处置终结,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指挥中心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指挥中心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指挥中心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情况形成工作报告。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地农机主管部门向当地政府及安监部门汇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协助政府部门处理农机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农机事故发生后,应当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5.2总结报告

  农机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当及时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经指挥中心批准后,报农机主管部门及同级安监部门。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农机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保障信息网络和通讯畅通。省级指挥中心承担重大以上农机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并对日常的应急保障、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汇总评价。

  6.2技术保障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成立农机事故应急处理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和保障。与农机事故有关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6.3物资保障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应当保障应急响应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各级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等装备的日常管理。

  6.4资金保障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应设置农机事故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应急设备购置、办公、通讯、设备维护、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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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应急 事故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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