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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农机财字〔2015〕26号
各市农机局(中心)、各有关项目县(市、区)农机局(中心):
为了做好中央现代农业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现将《2014年中央现代农业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绩效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2014年中央现代农业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绩效考评方案
山西省农机局
2015年6月4日
附件
2014年中央现代农业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绩效考评方案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晋财农〔2013〕10号)
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财农〔2013〕49号)要求,结合我省项目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考评原则
1.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采用科学、规范的考评程序和操作方法,准确、全面地衡量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
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评相结合原则。根据项目实际,在对评价内容确定量化测定分值的基础上,结合实施效果和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二、绩效考评组织实施
绩效考评的对象是承担2014年中央现代农业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计划任务的县级农机管理部门。
省农机局由推广、财务等单位组成项目绩效考评组(以下简称“省考评组”),省考评组负责考评方案制定,组织安排全省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完成项目总体绩效评价。
市农机局抽调相关科、站人员组成绩效考核组,完成对所辖县(市、区)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并结合平时督查、抽查情况,进行评分排序,编制本市项目绩效考核报告。
各有关县(市、区)项目领导组、农机局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好绩效自评和总结工作。
三、绩效考评依据和评价指标体系
(一)绩效考评依据
1.山西省农机局《关于下达2014年中央现代农业100万亩玉米丰产方建设机收秸秆还田项目计划任务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4〕12号);
2.山西省农机局《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计划任务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4〕70号);
3.山西省农机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中央现代农业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4〕68号);
4.项目县政府批复的具体《实施方案》;
5. 项目县《2014年中央现代农业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检查验收办法》;
6. 项目县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内容须包括: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效果(应包括项目受益农户数量、带动农机户、合作组织和作业机具发展情况、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工作亮点、经验总结、存在问题与建议等方面,要能够真实有效地反映本地的项目工作情况。
7. 省、市下达的有关项目管理文件。
8. 项目管理实施应形成的相关材料。
(二)绩效考评印证材料
项目县项目申报、实施、检查、验收、资金兑付等原始资料或复印件。
1. 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含规划);
2.项目总结类(年度总结、阶段总结等);
3.项目组织管理类(文件、通知、便函、会议纪要等);
4.项目实施过程类(培训会、检查记录、作业合同等);
5.项目资金管理类(作业面积登记表、汇总表、资金支付表等);
6.项目实施相关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