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管〔2015〕44号
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山东省(区)农机管理局:
为掌握在用玉米收获机的整体质量水平,了解用户对补贴机具质量的评价,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实施,我司决定今年在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山东等5省区开展玉米收获机质量调查工作,并组织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起草了《2015年玉米收获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各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完成相关任务。
联系人:李庆东 电话:010-59192814 传真:010-59193308;E-mail:njhsglc@agri.gov.cn。
附件:2015年玉米收获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5年7月27日
附件
2015年玉米收获机械质量调查实施方案
为规范、统一质量调查方法,准确反映玉米收获机械质量状况,搞清玉米收获机械安全事故发生原因,促使生产企业不断提升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售后服务质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规定了2015年玉米收获机械质量调查的内容、对象及抽样方案,调查结果的评价方法、处理及报告编写要求等。本方案适用于2015年玉米收获机械产品的质量调查。
一、调查依据
1.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2. 《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
3. GB 10395.1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1部分:总则》
4. GB 10395.7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7部分:联合收割机、饲料和棉花收获机》
5.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6. GB/T 21961-2008 《玉米收获机械 技术条件》
7. GB/T 21962-2008 《玉米收获机械 试验方法》
8. GB 16151.12-2008 《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谷物联合收割机》
9. DG/T 015-2009 《玉米收获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二、调查内容
了解玉米收获机行业发展现状,企业及产品基本情况和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动力配套情况(附件2、附件3和附件4)。调查在用玉米收获机产品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附件5)。
三、调查对象、区域及抽样方案
(一)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2014年购买、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并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自走式玉米收获机产品。
(二)调查区域
调查区域为在我国玉米种植主产区中机具销售和使用较多的5个省(区),分别为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和山东。
(三)抽样方案
在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山东五省(区)区域内随机抽取销售量较大的25个型号的玉米收获机械产品进行调查,并根据被调查型号产品在各省(自治区)的销售情况,确定各省(区)调查的机型和数量。
本次被调查的企业、产品型号,以及项目参加单位调查的用户调查数量由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以下简称“总站”)负责抽取确定。每个被调查型号产品的具体调查用户由负责调查该型号产品的项目参加单位从本省(区)获得该型号产品补贴的用户名单中随机选取,选择的用户应具有区域代表性,能够反映机具的真实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