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机科发〔2015〕59号
省农业机械鉴定站,有关市县农机局:
省农机鉴定站拟定的《湖南省水稻插秧机产品质量调查实施方案》已经我局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严格按照方案搞好本次水稻插秧机产品质量调查工作。
附件:湖南省水稻插秧机产品质量调查实施方案
2015年8月14日
附件
湖南省水稻插秧机产品质量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和湖南省农机局《关于下达水稻插秧机产品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依椐
1、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
2、GB/T 20864-2007水稻插秧机 技术条件;
3、NY/T 1000-2006 机动插秧机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二、调查内容
1、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期间购买,至少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在我省享受了农机购置补贴,按补贴系统数据归类统计排名销售量前20位生产企业的水稻插秧机产品。每个企业调查20台,共计400台。
2、调查项目
调查项目为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售后服务4个大项、24个子项,具体内容见《水稻插秧机产品质量综合评价表》(附件1)。通过对各项目的调查,了解用户对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满意程度,摸清该产品的质量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调查方式
1、抽样
本次调查在我省水稻插秧机销售使用较多的长沙、衡阳、岳阳、益阳、常德、永州6市区域内进行。省农机鉴定站根据被调查企业的插秧机产品在上述6市的销售分布情况,确定各企业在各市范围内的调查台数。调查小组根椐调查任务,从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产品用户数据库中随机抽取调查用户。为保证调查覆盖面,同一用户的相同机型产品抽查数不超过2台。如被抽用户机具无法看到或机具使用不足一个作业季节,由调查员详细记录用户信息及原因,并就近另行随机抽取等量调查用户。抽取调查用户名单后,入户实地调查前可先和用户沟通,询问用户地址、行车路线等有关信息,但不能与生产企业、经销商有任何联系。
2、调查
采取入户现场问询查证、察看等方式开展调查。调查人员逐项如实填写《湖南省水稻插秧机产品质量调查表》(附件2)。凡是用户反映有问题或总体评分较低(60分以下)的项目,要问清原因。对有质量投诉或已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要进行重点调查,并收集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相关资料,包括当事人和见证人的证明材料、照片、影音资料等。调查员和被调查人须在调查表上签字确认。
四、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方法
1、综合评价指标及权重分配
综合评价指标分为两级,一级指标4个,分别为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售后服务情况,二级指标24个,具体见附件1。
采取主观赋权法确定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权重,省农机鉴定站从农机行业内选取10位专家,逐个征求意见,取平均值圆整综合确定。最终权重分配见附件1。
2、综合评价
用综合评价法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根据调查情况,填写《水稻插秧机产品质量综合评价表》,得出每一个调查产品的综合评价得分。企业产品的最终得分为其所有调查产品的综合评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