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省2015年中央现代农业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简称玉米机收秸秆还田项目,下同)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实施范围和任务
我省今年继续利用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800万元,在全省11个市的53个县(市、区)实施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计划完成机收秸秆还田面积260万亩。
二、项目实施原则和补贴方式
1.整村或整乡推进。每个项目区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500亩。
2.实行差价收费。项目作业任务承担者按每亩低于市场价30元收取作业费,其30元差价由财政补助。
3.先作业后补贴。作业结束后,按验收核定面积计算补贴额,由县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作业任务承担者。
三、项目的组织管理及职责
中央现代农业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项目是一项机械化作业补贴项目,其受益人是项目区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共同组成项目领导组,负责全省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计划任务的下达、项目执行的督导和重点抽查。
市农机局、市财政局负责其所辖县(市、区)执行项目过程的监管和绩效考核。
项目县(市、区)承担项目任务的实施和组织管理工作,具体做好项目规划、实施方案、技术规范、验收办法、绩效考评等文件的编制,做好项目实施期间的管理、作业质量监督、技术服务、检查验收、资金监管、资金兑付和绩效自评。
项目乡(镇)政府负责当地项目任务申报、组织村委会落实计划任务、检查作业质量和核实面积工作。
项目村组织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进行作业、登记和公示。
四、项目实施区域的规划
各项目县要坚持民主、公平、科学、透明的原则,拟定任务分配方案和落实程序,组织乡(镇)、村做好项目申报、任务落实、实施区域规划等工作,并以文件形式下达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任务到乡(镇)、村。项目实施区域的规划要重点向农机化示范乡(镇)、村倾斜。
各项目县的实施方案中须包括项目实施区域分布图(标明项目实施区域的具体位置及面积)和《项目实施区域规划表》(以村为单位)(格式见附表1)。
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区计划任务需要调整的,由相关乡(镇)报县农机局审核批准,并将调整批文报市农机局备案。
五、项目作业任务的落实
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均为实施项目作业的主体。作业任务的安排要以其机具数量、技术性能、工作效率、操作手技能、作业报价等因素作为重要依据。
各项目县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和制定项目作业任务的具体安排办法,通过乡(镇)、村委将作业任务落实到农机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
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承担的项目作业任务不得转包给他人进行作业。
项目村要与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签订作业任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