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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建议
2015-08-28   来源:农业部   

  四、关于完善教育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体系

  人才是合作社发展的关键。我部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大力加强合作社人才培养。编制专门培训计划,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实践操作为主的方式,重点围绕合作社辅导员、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种养能手素质提升,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还积极支持各地农业部门及社会力量开展合作社人才培养。同时,制定了合作社辅导员工作规程,将信息咨询服务等内容纳入辅导员工作职责。据统计,2014年,各级农业部门累计培训46万多人次。

  关于建立健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近年来,我部整合各类资源,遵循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要求,搭建公益性为主、多种力量参与的专业培育平台,形成培育合力。充分发挥各级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作用,统筹利用农业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教育培训资源,开发合作社等社会化教育培训资源,健全完善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强化合作社人才培养,健全完善县域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发挥农技推广体系的优势,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五、关于加强合作社监督指导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合作社指导服务的职责。按照法律要求,我部及各级农业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和监督。

  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我部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2014年,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原则、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民主管理等规范建社的主要任务,强调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把运行规范的合作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同时,为加强对合作社运行情况的监督,我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九部门制定了《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明确对国家示范社实行动态监测。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通过实行年度报告、年报抽查及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等措施,及时准确监督合作社生产经营、资产状况等信息。各地也制定了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具体措施,采取规范化建设年、财务管理规范化活动、设立社务公开日等多种方式,引导农民依法建社、按章办社、以制管社。

  二是开展示范创建和典型宣传。按照中央要求,我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示范社建设行动,评定了一批示范社,表彰了一批优秀合作社,树立了合作社可学可看可比的标杆和样板。近年来,我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合作社先进典型和规范办社经验做法的宣传力度,还组织《农民日报》每周一期专刊,专题宣传各地推进合作社依法建社、依法办社的典型案例。各地也开展了“四有五好”“百强百佳”等多种形式的评选活动,重点培养一批实力较强、运行规范的先进合作社,示范带动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和质量提升。

  三是拓宽合作社产品销售渠道。2010年以来,我部会同商务部等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合作社开拓市场。重点支持合作社广泛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产销衔接活动,组织合作社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推介洽谈会。2014年,全国有2万多家合作社开展了农社对接,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合作社发展壮大。

  农业部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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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健康 发展 建议 专业 农民 关于 进一步 促进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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