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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二批农业机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5-09-02   来源:山西省农机局   

晋农机计字〔2015〕6号

各市农机局、有关县农机局:

  为全面、准确掌握全省各地农机化发展实际情况及发展趋势,省局在总结农机化综合示范县普查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在全省选择20个县开展第二批农业机械普查工作,现将《山西省第二批农业机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的普查工作。

  山西省农机局

  2015年9月1日

山西省第二批农业机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省局在23个农机化综合示范县首先开展了农业机械普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省局在全省继续选择20个县作为试点县,开展第二批农业机械普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农机普查的意义

  近几年来,在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我省农业机械装备数量快速增加,作业水平不断提高,对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加准确地了解我省农机化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摸清各地农业机械底数,开展农业机械普查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开展农业机械普查工作,主要是对目前在用的农业机械和农机化经营效益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统计。在查清各类农业机械数量、结构、使用状态的基础上,搜集、整理和汇总、分析统计资料,核实农机化发展的基础数据,分析把握各地农机化发展现状与发展趋势,完善总结适用于本地农机化发展的技术路线、模式及推进措施,进一步推动当地农机化事业和现代农业发展。

  二、普查原则及方法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指标解释为依据,以县为单位,认真细致地开展农业机械普查工作。

  2.农业机械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所辖区域内所有满足普查条件的对象,由普查员进行逐个查点填报。

  3.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列农业机械普查项目的普查工作。

  三、普查对象

  1.本次农业机械化普查对象是试点县辖区内从事农、林、牧业农户及为其提供农机作业服务的组织,实际拥有的用于农业生产及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包括借出、租出、在修、待修的机械(不包括借入、租入等不具有所有权的机械)。普查项目包括动力机械、耕作机械、种植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14类。

  2.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等的年服务面积、年服务收入、年服务成本。

  四、工作步骤

  全省农业机械普查从2015年8月起至2016年1月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年8月,普查准备阶段。完成各项普查准备工作,包括编制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普查人员培训、普查表格及宣传材料的制作和发放。

  第二阶段:2015年9月至11月,普查登记实施阶段。普查员进村入户核实登记,并完成村级、乡镇级汇总。

  第三阶段:2015年12月,县级核查汇总阶段。县级对各乡镇上报的汇总表进行核实。

  第四阶段:2016年1月,总结阶段。县级农机部门根据核查情况,对照近年来农机化统计数据,对普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形成农业机械普查报告(包括普查总结、数据对比分析报告)。市级农机部门要对所辖县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指导试点县做好普查的对比分析和总结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宣传发动

  农业机械普查是全省农机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发动,统一思想,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为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本次农机化试点普查工作将作为各地农机化工作的考核内容。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省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农业机械化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业机械普查的具体工作。各市要安排责任部门和人员指导所辖县开展好农业机械普查工作。各试点县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人员。要充分发挥乡镇农机站及乡镇政府、村委会的作用,在乡镇成立普查小组,负责本乡镇农机具的逐户核对登记、汇总等工作。

  3.强化培训,统一口径

  由省农机局负责统一制作普查登记表(样表)、汇总表(样表)和对市县两级主要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市农机局采取各种形式,指导所辖县开展好普查工作,做好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试点县农机局负责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各种样表及宣传资料的印制,普查工作的动员和宣传报道,数据统计、核实和对比分析工作,确保基础调查材料的准确性。

  4.认真负责,保质保量

  普查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普查登记工作。镇、村普查员必须进村入户,逐机进行实物核实登记(要求见到机械后方可登记),确保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机。村普查员完成农机普查登记表后,须有普查人员的签名。上级农机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普查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保证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联 系 人:杨艳、武国媛

  联系方式:0351-4035959

  附件:点击下载

  1、山西省第二批农业机械普查试点县名单

  2、山西省第二批农业机械普查表

  3、山西省第二批农业机械普查表(农机服务组织)

  4、填表说明

  5、山西省第二批农业机械普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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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工作 普查 第二批 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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