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材料
申报产品的生产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按申报产品类别分别填报(含电子版,申报书可直接从青海农牧业信息网上下载);
(二)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三)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四)推广鉴定报告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五)产品照片3张(6寸3张,前方向、后方向、侧方向各1张,统一粘贴在A4纸上);
(六)商标注册证书或国家商标局受理通知书;
(七)产品使用说明书;
(八)企业标准;
(九)产品属于国家强制管理的(如生产许可、强制认证),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十)所有产品只允许生产企业申报,委托经销商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十一)申报材料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上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内容一致,以纸质材料为准,纸质材料一种产品申报一份,必须绞装成册,不胶装成册的一律不予受理。电子版的2016年推荐目录汇总表(附件二)用EXCEL电子表格格式申报。
四、请各地农机生产制造企业,按规定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五、各申报单位如有疑问和要求,请及时与省农牧机械推广站联系。
申报时间:本通知公布之日起
截止时间:2016年3月4日
联系单位:青海省农牧机械推广站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北斗宫街2号
邮编:810000
联系人:才让吉
传真:0971-8252825
电子邮件:qhnjtgzh@163.com
附件一:申报书格式 点击下载
附件二:青海省2016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配套机具推荐目录汇总表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