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科学规划、稳步实施,大力推进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六)规划先行、服务为本,不断增强农机公共服务能力。 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组成部分,要着力加强各级农机部 门,特别是基层农机部门能力建设,启动实施《自治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完善服务功能,改善服务手段,切 实提高农机管理、推广、监理、培训、信息服务等的工作质量和 效率。要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区域性农机监理分站建设,逐步建 立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农机经营户为基础,政府职能部门 的公共服务为保障的新型农机公共服务体系。要切实加强农机化 项目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审定和监督验收等重点环 节,严格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杜绝挤占、挪用和擅自改变、扩大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行为。今年,对 2011 年至 2015 年自治区财 政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实施效果进行总体绩效评价,各地要认真 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为今后项目建设的精准性和导向性上提供 决策依据。
(十七)加快农机信息化发展步伐,努力提升农机化综合管理水平。各地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思维提供的解决方法和工具,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制定推进农业生产的作业、 服务、信息等多方位支持的全程解决方案,让“互联网+”有效 服务农机全产业链,让服务对接更加精准高效,从而提高农机标准化、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以深松作业为抓手,探索建设农机 作业动态信息监测与服务平台,及时采集和发布农机作业供需信 息,培育和规范农机作业服务市场。加强行业技术标准体系、试 验检测能力、新疆农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农机数 据采集、分析、发布、服务机制,加快资源整合、部门协同配合、 资源共享的步伐,消除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提升农机化信息服 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各地要加强全国农机化生产信息服务平台 的推广和使用,强化“农机通”手机客户端的推广和应用。
六、创新服务模式,发展壮大农机合作组织
(十八)全面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加大对合作 社规范发展的指导力度扶持力度,全面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 建活动。积极探索合作社组织形式创新、产业业态创新、运行机制创新和支持方式创新,依靠创新驱动发展壮大农机合作组织。 要让合作社成为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平台,激发农村 创业创新的动力和活力。要促进农业机械合作共用,发展“管理 规范、制度完善、机制良好、运行正常”、“作业区域清晰、服务 半径适度、服务对象牢固、作业收益稳定、机具转移顺畅”的服 务模式。要强化运行指导,引导其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 务,重点培育一批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和一批知名服务品牌。2016 年,争取创建 2 个国家级农机合作示范社,10 个自治区级农机合 作示范社。启动自治区级示范社动态监测,淘汰一批不再符合标 准的示范社,确保示范社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十九)发挥农机合作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稳步推进适 度规模经营。坚持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方向,推动合作组织走上依法建社、按章办社、以制管社的轨道。积极发展规模作业、规模养殖、规模加工、规模经营等,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土地适度 规模化经营。鼓励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和社会力量等参与机库 棚、机耕道建设,支持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初加工流通、农机维修服务等,鼓励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延长产业链条,缩短营销链 条,培育自有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重点支持土地规模化程度 高、经营效益突出的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通过 农机租赁开展联合经营,提高农机作业效率,提高生产效益。有 关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作业补助、农机金融 租赁、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等财政支农政策优先在示范社中安 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