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垦【20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农垦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和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全面、全程机械化,高质、高效发展农业机械化,结合农垦农机发展实际,我部决定在农垦农机标准化示范农场创建基础上,全面开展农机标准化农场建设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农垦管理部门和农场要从切实发挥骨干引领作用、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高度,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农垦农机标准化工作,加强对农机标准化工作的领导。要把建设标准化机务区和建立健全农机标准化体系作为推进农机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把试验示范农机新技术、新装备和创新生产经营服务新模式作为推进工作的着力点。在生产上进一步扩大和延伸标准化实施范围,更好地发挥农机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支撑和推动作用。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为了全面、扎实、高效推进农机标准化工作,从2016年开始启动实施“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农场”建设工作。请各垦区认真总结 “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示范农场”创建经验,结合垦区实际,再建一批“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农场”,形成以“示范农场”为标杆,以“标准化农场”为基础的农机标准化示范梯队,大力推进农垦农机化水平的提升和发展。在建设工作中,要按照建设方案(详见附件1),制定垦区和农场的工作规划、目标、任务和措施,扎实推进垦区农机标准化工作稳步开展。
三、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各垦区和农场要整合资源和项目,加大对标准化机务区建设、标准化体系推广以及人才培训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尤其在标准化机务区建设方面,要创新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加快建设步伐。要将推进垦区农机标准化工作纳入本垦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四、创新模式,示范引领。各垦区要以“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示范农场”和农机标准化农场作为基地和窗口,通过开展“土地托管”、“全程服务”、“菜单服务”和“综合服务”等方式,不断创新和发展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培育新型农机服务经营新主体,展示先进适用装备和技术,推广农机标准化工作的典型和经验,示范带动区域农机化水平的整体提升,促进我国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联 系 人:彭 程
电 话:010-59192639
电子邮箱:nkjnych@agri.gov.cn
附件:点击下载
1.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农场建设工作方案
2.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农场建设工作专家组名单
3.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农场创建备案表
4.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农场创建验收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