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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做好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创建项目阶段性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4-10-15   来源:陕西省农机局   

陕农机管函〔2014〕20号

宝鸡、渭南、铜川和汉中市农机(农业)局,凤翔县、渭南市临渭区、宜君县和汉中市汉台区农机管理(推广)局(站):

  按照我局《关于继续做好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创建工作的通知》(陕农机办发〔2014〕8号)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实施了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创建项目,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就项目阶段性总结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搞好阶段总结。秋收工作结束后,各县(区)要对项目阶段性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凤翔县和临渭区,总结第一个实施期限小麦生产和第二个实施期限玉米生产模式创建工作;宜君县,总结年度模式创建工作;汉台区,总结第一个实施期限小麦(油菜)生产和第二个实施期限水稻生产模式创建工作),形成项目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和试验田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二、拟定模式文本。各县(区)要结合项目实施工作,拟定出以技术模式及其机械装备配套模式、各环节农机作业工艺技术规范和生产经营模式为构成要件的模式文本。拟定模式文本是一项具有挑战性富有创新性的工作,各县(区)要加强与全省十大农业全程机械化模式创建专家组的联系,在专家组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模式文本拟定工作。

  二、严格验收论证。各县(区)项目实施阶段性总结和模式文本拟定完成后,应及时提请市局组织验收和论证。市局应成立由全省十大农业全程机械化模式创建专家组组长(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朱瑞祥教授)为组长,农机、农艺等方面专家为成员的验收小组(不少于5人),实施项目阶段性工作验收,研讨论证模式文本。验收论证与技术指导相结合,专家组应对项目后续实施提出指导意见。

  各市验收时间确定后,应及时报告我局,以便派员参加。

  三、按时上报材料。验收论证工作结束后,以市局正式文件将项目阶段性工作总结、试验田建设总结和形成的模式文本于12月15日前报我局管理法规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1123651696@QQ.com)。

  联系人:许小平  电话(传真)029-62822225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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