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年初,怀宁县农机局及时召开了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会议,认真组织编制《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细化补贴操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渠道发布政策公告,公布热线电话。
购机补贴工作分申请受理、登记入户、机具实地核实和汇总上报等多个环节。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该县农机局始终坚持各环节分别实施、分人负责、各自把关、相互监督,分管领导亲自抓,主要领导负全责。一是在申报环节,严格按照申请程序,现场审核申请人及申报机具情况。要求一律由本人携带已购买机具、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农业经营组织携法人证书、机构组织代码证)、购机发票、合格证到县农机局现场申请。业务股现场进行证件扫描、人像拍照。由申请者对申报情况进行承诺并亲笔签名确认后,发放补贴申请拍照通知单,申请人凭拍照通知单携机具由专门工作人员进行人机合影拍照。业务股工作人员根据身份证、户口本、发票、合格证上信息填写机具核查通知单。
二是农机监理所按照《拖拉机登记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的要求,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施登记入户,对无证驾驶、操作人员,由农机校负责进行安全驾驶技能培训。
三是2名专职核查人员上门入户,根据补贴机具核查通知单,核对实际购买人和补贴指标的申请人是否一致,申报补贴机具与入户核查的机具是否一致,并核查机具型号、牌照号码、行驶证、发动机号码、底盘编号、购买价格等信息。核对无误后,将机具号码拓印至补贴机具核查通知单上,并对该机具进行喷字编号,最后由购机者本人与补贴机具(喷字处)合影留照。核查通知单由2名核查人一并签署核查意见。
四是核查人员将核查表交与业务股,工作人员根据核查意见及核查信息再与补贴系统中生产企业确认的信息(包括购买人、机具型号、价格、机具发动机号、底盘编号等)进行核对。所有核对均无误后,上报县财政局进行再次核实。
五是两部门对补贴机具申请、入户、核实、发票、相片、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等信息表再次复核后确定上报名单。任何一个环节不明确的,都不予上报。
六是对已享受补贴的农机具,不定期组织人员上门或电话抽查,实行长期跟踪管理,进一步加强监管。
今年该县购机补贴资金800.58万元,共补贴各类农业机械1666台,其中,补贴收割机、轮拖、插秧机等大型农田作业机具224台,植保机械186台,手扶拖拉机772台,收获后处理机械15台,各类耕整地及其他配套机械365台,拉动农民直接购机投资1711.59万元。购机补贴工作的扎实开展促进了该县农机结构向节能环保、高效优质和复式多功能作业机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