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2014〕15号
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针对地方反映,向我部咨询变型拖拉机管理有关问题。为全面了解掌握相关情况,请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相关材料,并于8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报送我司安全监理处和部农机监理总站执法监管处。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包括:
一、本地变型拖拉机(不符合GB 7258和GB 16151标准、但发放拖拉机牌照的机车)基本情况,累计发牌数量、累计发给外省籍居住人员的数量,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营的外省变型拖拉机数量及主要来源省份等。
二、本地给变型拖拉机发牌的依据和理由,是否已停止给变型拖拉机发牌,以及停止时间。
三、变型拖拉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五、加强变型拖拉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白艳 010-59198639 E-mail:baiyan67634184@126.com 吕占民 010-59192867 E-mail:njhsajc@agri.gov.cn
附件:变型拖拉机基本情况统计表(格式) 点击下载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