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检机联[2014]19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农业(机)局、各地(州)检验检疫局:
近年来,随着新疆棉花种植面积不断扩大,我区进口棉花收获机(以下简称采棉机;产品HS编码为8433592000)的数量不断增多,现已达到1700台左右。进口采棉机的引进极大地减轻了广大农户的劳动强度,提高了采棉的工作效率。但随着进口采棉机数量的不断增多,发现的安全隐患也在不断增加。据统计,近3年来在新疆检验检疫局监督下,已先后对82台进口二手采棉机和297台全新采棉机进行了安全隐患整改。
2014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部分进口农业机械质量安全实施抽查验证的公告》(2014年第29号),4月25日,根据公告要求新疆检验检疫局联合自治区农机局、兵团农机局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就进口农业机械相关法律法规、我区进口采棉机的现状及维权渠道等进行了宣传。新闻发布会后,引起了广大农户和产品使用者的高度重视。近期新疆检验检疫局先后接到对进口采棉机安全质量的投诉,从数据分析来看,主要集中在美国迪尔公司生产的迪尔7660及7760型采棉机。为核实相关信息,新疆检验检疫局组织自治区农机检测站、乌鲁木齐石化设备检测中心有关专家对部分迪尔7660及7760型采棉机实施了现场验证,并抽样对其主要材质通过壁厚检测、光谱及化学分析等方式进行检测,发现部分采棉机存在不同程度的断裂、连续贯通状开裂和裂纹等安全问题。
为全面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部分进口农业机械质量安全实施抽查验证的公告》(附件1)要求,全面掌握新疆辖区进口农业机械使用情况和质量安全问题,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进口农业机械质量安全排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排查范围:进口植物保护机械、轮式拖拉机、甜菜及番茄收割机系列、采棉机等;重点为美国迪尔7660、7760系列采棉机。
二、排查时间:自2104年6月15日至2014年7月1日
三、排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安全防护、设计缺陷及其他质量安全隐患;
(二)美国迪尔7系列采棉机是否存在主承重大梁、副梁断裂及裂纹事故(具体检查方法见附件2);
(三)针对采棉机填写调查表(见附件3)。
各地方及兵团农机主管部门作为本次排查的主体单位,应召集相关企业和农户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依照排查范围和内容认真落实排查工作,有关地(州)检验检疫局要积极参与并做好配合,排查结果由各地(州)、兵团各师农业(机)局汇总后于2014年7月5日前报送新疆检验检疫局和各自主管部门。
联系人: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刘新星:电话0991-4640484
电子邮箱:1127785109@qq.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局高燕:电话0991-4315454
电子邮箱:xjnjjdz@163.com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秦浩:电话:0991-2896927
电子邮箱:btnjj@163.com
附件:
1.关于部分进口农业机械质量安全实施抽查验证的公告
2.迪尔7660和7760采棉机大梁裂纹检查方法
3.采棉机调查表 点击下载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