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农机计便字[2014]9号
各市农机局、各农机化综合示范县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省农业机械化转型跨越发展和先行先试的意见》的精神,推进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乡、村创建活动有序开展。根据省政府和省考核办关于目标责任指标考核的要求,为及时了解各农机化综合示范县的项目建设情况,掌握示范县、乡、村建设的动态,增强工作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请各市农机局、各农机化综合示范县及时总结创建情况,明确专人按要求报送农机化综合示范县、乡、村创建活动的进展动态。现就有关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1、各市农机局报送要求:各市农机局按照《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乡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晋农机计字[2013]92号),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农机化综合示范县、乡、村创建活动的进展动态,总结和指导该项工作有序开展,并报送阶段性农机化综合示范县乡村创建工作情况,每季度至少报送一次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
2、各农机化综合示范县报送要求:依照各农机化综合示范县已制定上报的《率先实现农机化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建设内容,完成好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并于每月26日前报送当前农机化综合示范县创建活动进展动态(详见附件1)。
报送方式:传真报送或邮箱报送(通过邮箱报送的文字材料需加盖公章后形成电子格式报送)
传真:0351-4035959
联系人:武国媛、杨艳
联系方式:0351-4035959
附件:
1.农机化综合示范县创建活动进展动态(格式) 点击下载
2.农机化综合示范县创建活动进展动态填报说明
山西省农机局
2014年4月29日
附件2:
农机化综合示范县创建活动进展动态填报说明
农机化综合示范县创建活动进展动态中,主要填报农机化综合示范县建设的项目建设情况,报送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和图片材料(能够印证示范县现阶段建设情况)。
填表说明:
1、进展动态一栏中,分条陈述农机化示范县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包括资金筹措与使用、具体建设任务开展、组织管理方式创新、先进技术示范推广等)。
2、印证材料一栏中,主要陈述本阶段工作开展的主要事项(例如:示范区建设、农机装备建设、农机化生产、服务体系建设、技术示范推广、宣传培训、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农机化调研与信息宣传等),要与进展动态中所陈述事项吻合,并附有文字或图片的印证材料(印证材料需能够反映现阶段示范县建设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