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机办发〔2014〕10号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
为了切实做好2014年度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我省农机化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目标,逐级夯实任务
《2014年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工作要点》(陕农机发〔2014〕1号)确定,全省共鉴定农机从业人员4000名,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具体任务随文下达。各地要尽快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所属县(区),层层夯实工作任务。
二、强化措施落实,力促任务完成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采取广泛宣传动员、结合相关工作和强化行政推动等措施,力促年度任务完成。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于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提高农机从业人员参加技能鉴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与农机“阳光工程”培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考核发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的新购机人员培训以及各类农机实用技术培训相结合,千方百计扩大鉴定数量。三是市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建立任务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长期不开展此项工作的县(区)予以重点督促指导,年内务必消除工作空白县(区)。市、县两级都要明确主抓领导和工作机构,夯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三、严格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
各地要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规范鉴定程序,确保鉴定质量。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市、县农机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尽快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做好档案管理。各地要按照《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对每个批次的鉴定公告、《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花名册》、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试样卷以及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和鉴定考生试卷等资料实行归档管理。三是考评员管理。各设区市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要按照《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对辖区内持有效证(件)的考评员要进行聘任,签订聘任合同,进行年度考评,并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全国考评员培训,壮大考评员队伍,满足工作需要。
省局将以11月15日前各地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请各市(区)届时将年度工作总结报我局管理法规处,同时发送电子稿件(邮箱:njjwjk@163.com)。
附:2014年农机职业技能鉴定任务表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2月28日
附件:
陕西省2014年农机职业技能鉴定任务表
市(区) | 任务(人) |
西安市 | 550 |
铜川市 | 200 |
咸阳市 | 550 |
宝鸡市 | 550 |
渭南市 | 550 |
汉中市 | 240 |
安康市 | 220 |
商洛市 | 200 |
延安市 | 400 |
榆林市 | 500 |
杨凌区 | 20 |
韩城市 | 20 |
合计 | 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