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及早应对东北地区可能发生的低温春涝,提前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有力有序推进抗灾保春播,确保东北地区春耕工作顺利开展,奠定秋粮丰收的基础,我部研究制定了《东北地区抗低温春涝保春播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春耕生产和气候特点,及早制定完善本地区抗低温春涝保春播工作预案和技术方案,并适时启动相关工作,大力推动抗低温春涝保春播各项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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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