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农机办与农发行山东省分行协调决定,建立政府推荐项目、银行独立审贷、多方有效发展的运作机制,共同促进全省农机产业发展,加速推进农机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据了解,农机类科技贷款业务支持范围,包括《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出的农业科技发展优先主题领域;以及由国家或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评定并颁给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技成果推广证书、科技进步奖励证书、专利证书、高(新)技术产品
证书等农业应用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项目。贷款对象为在上述范围内进行技术转化的企事业法人。
据悉,农机类科技贷款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短期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的流动资金需要;中长期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承担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的固定资产性质(包括知识产权等)的中长期资金需求。
根据科技成果的转化周期或生产经营周期,以及借款人的综合还款能力,农机类科技贷款期限,原则上由借贷款双方协商确定。短期贷款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中长期贷款一般为1-5年,最长不超过8年。
对于农机类科技贷款的管理,省农机办和农发行山东省分行要求贷款企业按照贷款管理规定,接受农发行考察、评估,以及贷款后的资金用途跟踪监督。对获得信贷支持的企业,其产品在农机购置补贴、新机具推广应用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对不配合银行信贷管理,信誉度差,不能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企业,除按照银行贷款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外,其产品不再列入下年度山东省农业机械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
省农机办要求各地农机部门要在做好农机生产企业科技成果项目库建设的前提下,积极推荐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贷款项目。优先推荐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的项目;优先推荐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认定、批准的科技成果项目;优先推荐玉米收获、保护性耕作、经济作物等重要农时、主要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所需机械的研发生产项目。并做好信息咨询、专业指导等服务工作。 (李清明 马根众 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