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农机办、中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向各地农机局(办),中石化、中石油各市分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切实保障“三夏”农业生产用油供应。
自5月下旬开始,山东省将陆续进入“三夏”农忙季节,农业生产用油将大幅增加,为切实做好“三夏”农业生产用油供应工作,保证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山东省结合贯彻《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柴油供应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要求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站在支持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提高对做好“三夏”生产用油供应工作的认识,并将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要成立保障“三夏”农机用油领导小组,由经理任组长并负总责,业务经理靠上抓;二是各分公司、农机部门要根据当地农机用油实际情况,制定“三夏”生产用油保供的具体方案。
通知强调,各分公司和农机部门要加强联系,了解“三夏”生产的确切时间、农用机械数量及分布等情况,共同制定农机用油需求量,提前做好柴油资源供应准备,确保农机用油供应。一是加油站对农机用油必须敞开供应,允许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三夏”作业机械凭行驶证和跨区作业证自带容器加油;二是根据农户需要,开展“送油到田间,服务到机手”等便农活动,及时满足农机用油需要;三是要加强资源调度,合理配置好油库和加油站库存,确保用油重点时期、高峰时段需求,防止加油站断档现象发生。
要搞好宣传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各分公司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做好保证“三夏”农机用油的宣传工作,必要时可协调媒体部门进行宣传报道,让农民放心,进一步树立品牌形象,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要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各市、县农机部门和所在地分公司,要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加强双方联系和沟通,把农机用油供应各环节的工作衔接好、落实好,并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三夏”农机用油工作的情况。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各分公司加油站供应的汽、柴油必须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制定的统一零售价格,严禁涨价和变相涨价,并在加油站明显位置公司举报电话。同时,要制定应急预案。各分公司和农机部门要认真分析石油供应情况,针对“三夏”农业生产用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三夏”农业生产用油应急预案,确保“三夏”农业生产顺利完成。
“三夏”期间,省分公司和省农机办将组成检查组分赴各地检查督导“三夏”用油的供应工作。一是检查加油站是否按规定保证农机用油供应;二是检查加油站是否违反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三是检查加油站是否存在其它违规销售的情况。(信息来源:2008年5月13日 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