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8日上午,农业部农机化司宗锦耀司长到富来威公司调研并就农机补贴情况征求意见,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李均代表公司提出八个一点意见得到宗司长一行的肯定。核心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在细节上完善,实现农工商三赢:
1)政策出台的时间能早一点,特别是地方政策的出台时间能早于春播的时间;我们希望每年1月份能完成中央到地方的补贴政策的制定、公布。今年,部分省份要到4月份才出台实施指导意见,对于插秧机的推广销售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为早稻的栽插时间在4月中旬即已开始。
2) 补贴的类别能集中一点,集中财力补贴关键环节、薄弱环节的重点产品(技术),有利于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
3)补贴政策的延续性能强一点;近年来,多个省份出现前后一年政策较大的差异,给企业带来较大的影响,也不利于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的推广。如个别省份4行插秧机补贴从9000元 台,直接降到6500元 台,用户刚开始认识机插秧的好处,机插秧才刚刚起步,但政策又快速变化,导致前功尽弃。我们建议对于处于推广阶段的机具,补贴额降低需逐步降低,以8-10%左右的幅度下降。
4) 补贴的地区差别能小一点;同一产品由于补贴存在导致地区价格差异很大,对于农机市场的影响较大。
5)改为直补以后配套金融政策能给力一点,近年来,部分地区该为直接补贴,但是农民垫资能力弱,希望配套的政策性贴息贷款能出台。
6) 确有需求的地区补贴能增加一点;的确有些产品在一部分地区有需求,但是补贴指标不够,造成农民企业都纠结!
7) 补贴结算的速度能再快一点。
8)各地的地方性政策减少一点。我们希望在补贴操作方面,规定动作为主,减少自选动作。同时政策应有一定的递进性;如全价购机模式,江苏2012年开始全面实施,效果较好,为什么会取得效果,因为实施全价购机,其中有一项重要的变化,即为财政补贴结算需要从省级结算调整为县级结算,江苏省在2011年首先将补贴结算从省级结算调整为县级财政结算,为2012年全价购机提前做好基础,避免从“差额购机、省级结算”一下子过渡到“全价购机、县级结算”。
江苏省农机局徐顺年局、南通市政府徐辉副市长等领导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