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区农机站站长,汪雨忠一方面潜心研制农业机械,树立“科研型”领导形象;另一方面开设公司套取农机补贴,可谓科研、生财“两不误”。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他,最终误了自己的人生。近日,上海市青浦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分别判处汪雨忠有期徒刑二年、五年零六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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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型”站长
20世纪80年代,汪雨忠从农业专科学校毕业后到青浦区农科所从事育种育苗工作。经过三年的努力,他培育出的“商育101”水稻亩产达1200多斤,比当时其他水稻的亩产量高出近20%,受到区级和市级农业指导部门高度称赞。在搞科研的同时,汪雨忠通过自学考试,相继获得了大专、本科学历。他的出色表现引起了农科所及区农委领导的关注,不久后被提拔为农科所副所长、所长。
2007年,汪雨忠调任青浦区农机站站长。调任农机站工作后,汪雨忠开始琢磨农机机械改良。他研究发现,现行销售的农机机械跟不上农业生产需要,需要不断改良和创新。于是,他潜心研制了点穴式插秧机,并获得了国家专利证书。
私设“小金库”
2009年8月,上级要求各区建立农机配件服务网点,汪雨忠打起了“小九九”:农机配件服务网点从事农业机械买卖业务,可以领到农机补贴,这可是一块大肥肉。他在班子会上提出,如果农机配件服务网点由私人经营,私人老板可能会进假货坑害农民,不如以个人名义开办集体公司,这样既能把控货源,又能领到国家农机补贴。
于是,由汪雨忠与副站长朱某担任股东,汪雨忠任法定代表人的朝阳公司成立了。按照规定,农机站设立下属公司应当报告区农委,但是汪雨忠认为,朝阳公司就是为了领取国家农机补贴设立的,隐瞒上级可以更好地达到自己的目的,于是隐而不报。朝阳公司设立后,仅做过两单手扶拖拉机和水稻插秧机生意,其余的资金来源就是农机销售代理商的服务费。可以说,朝阳公司就是汪雨忠个人操控的“小金库”。在汪雨忠任职农机站站长的几年时间,招待费用每年几十万元。汪雨忠指示会计从朝阳公司支付。办案人员发现,在朝阳公司的账面上,有五花八门的支出,包括基建费、餐饮费、会议费、绿化费、汽车维修费等。汪雨忠辩称,这些钱大部分用在农机站的招待上了。
2011年,农机站会计罗某因挪用公款被立案侦查,汪雨忠害怕朝阳公司被发现,在与朱某简单通报后将公司转给他人,但实际控制权还在他的手里。2013年二三月间,汪雨忠又成立了汉波公司,公司定位仍然是收取农机销售商的服务费。这次开设公司时,考虑到自己的身份,汪雨忠请了一名清洁工做股东,自己当幕后老板。
检察机关查实,汪雨忠先后从朝阳公司和汉波公司侵吞公款共计100余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及各种开支。
推广机器挪用公款
汪雨忠研究发明了点穴式播种机,并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机器发明之后要有效益,就得进入上海市农机推广目录并投入生产。汪雨忠找到一个小厂负责人常永军,请他设立一个公司为自己制造插秧机。但是,公司注册资金需要30万元,常永军只有10万元,尚有20万元缺口。汪雨忠指示农机站财务人员从单位账上取出20万元现金,送到常永军手上,注册了商育公司。此外,他还加大力度进行宣传。2009年,该机器进入上海市农机推广目录。成为推广机器,不仅能提高销量,还可以获得国家补贴。
2009年6月,有关部门为确保农机质量,提高了进入上海市农机推广目录的门槛,要求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万元才能进入。为了达到要求,汪雨忠又要求农机站会计将70万元资金直接转入商育公司。这笔钱在商育公司通过验资后予以归还。
检察机关认为,汪雨忠挪用公款用于个人赢利活动,两次挪用共计90万元,已经涉嫌挪用公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