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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格哈斯专利维权告捷
2014-01-21   来源:卓格哈斯(作者:谷秀华)   

  2013年10月26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决:原告卓格哈斯胜诉,被告方侵权事实明确,侵权行为存在主观过错,必须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卓格哈斯小白龙专利产品的行为,并要赔付卓格哈斯20万元。至此,这场始自2013年4月18日的中国微耕机专利侵权第一案以卓格哈斯的全面胜利而告终。
  卓格哈斯是国内知名的专业生产经营微耕机的企业,由其生产的小白龙系列微耕机以“小、巧、轻、灵”而着称,结果小巧、轻便灵活、易于操作已成为小白龙产品的代名词,它特别适合山坡地、小坡地、大棚、果园及垄间操作,受到了市场的热烈追捧。目前,小白龙系列微耕机的市场保有量近5万台,已成为微耕机市场上当仁不让的领军者。
  眼见小白龙系列微耕机产销两旺,一些厂商为了走“捷径”,便开始山寨小白龙产品,这种行为给卓格哈斯的市场和声誉造成了损害,并影响了卓格哈斯研发投入的力度。此外,某些不法厂家还采取恶劣的竞争手段,他们逐个联系卓格哈斯的经销商,声称如不代理他们产品的话就在其旁边另设经销点,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给小白龙的经销工作添置了人为的障碍。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卓格哈斯在与侵权厂家沟通未果的情况下毅然拿起了法律的武器,他们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自己的诉状。2013年4月18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公开审理这一案件。
  卓格哈斯总经理段长青在采访中表示,卓格哈斯将与这种不搞研发、妄想坐享其成的行为斗争到底,“面对这一山寨行为,我们并没有丧失对自主研发的热情。在拿起法律武器卫自身权益的同时,卓格哈斯还在加快研发的步伐和力度,力争把这些山寨者远远地甩在后面。”
  此次案件还引发了社会各界尤其是农机界的热议。众所周知,当前中国农机工业备受创新能力缺失的困扰,中国农机市场产品同质化也是不争的事实。在这一背景下,业内人士对此次案件尤为看重,他们认为,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中国农机工业迫在眉睫的工作,如果任由侵权行为横行,不仅会扼杀相关企业的创新热情,更会严重阻碍中国农机工业的进步。
  在经历了取证、起诉、立案、庭审、专利复审等一系列法律程序之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卓格哈斯胜诉。段长青表示,希望通过此次维权实践让广大农机同行看到法律惩恶扬善的功能和力量,鼓舞大家用法律维权的信心。“此次维权告捷不仅激励着小白龙继续走自主创新道路的决心,对其它农机企业也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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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告捷 维权 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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