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省人大农委、省法制办、省农业厅联合召开座谈会,纪念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五周年暨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程渭山副主任,省人大农委王良仟主任、徐柏兴副主任,省农业厅孙景淼厅长、赵兴泉副厅长,省财政厅金惠群纪检组长,省安监局徐洪军副局长等领导出席会议。省发改委、省科技厅、浙江大学等18个省级有关单位代表、全省各市农机主管部门负责人、厅相关单位(处室)负责人,以及农机企业和农机合作社代表参加会议。
程渭山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2004年11月《促进法》实施以来的五年,是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形势最好、成效最大、速度最快的五年,广大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持续高涨,农机市场呈现产销两旺的喜人态势。程渭山副主任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好《促进法》和《条例》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将推进农业机械化列入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抓好《促进法》和《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继续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相配套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农机化工作责任制。
孙景淼厅长指出,我省《促进法》实施五周年取得了显著成效,体现出四个特征:一是农机总量快速增长,存量结构不断优化,“现代装备”逐步取代“传统农机”。二是作业水平显著提升,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新型主体”逐步取代“农机大户”。三是监管体系逐步健全,农机监理得到加强,“联合作战”逐步取代“孤军奋战”。四是法规政策日益完善,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依法促机”逐步取代“无法可依”。孙景淼厅长强调,深入贯彻实施《促进法》和《条例》,开创农业机械化工作新局面,今后五年要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要完善法规政策,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二要加强联合协作,积极推进农机科技创新。三要注重示范引导,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四要突出主体培育,不断拓展农机化服务领域。五要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好各项法定管理职能。六要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增强农机化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