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拖拉机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有关精神要求,山东省农机部门认真研究政策,抓好落实,积极引导拖拉机培训机构向办学主体多元化方向发展。
通过多方论证,积极争取,2010年4月,山东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农机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10〕78号),对山东省拖拉机驾驶社会化培训收费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推进拖拉机驾驶社会化培训道路上取得了重要进展。2010年,山东省共有25所拖拉机驾驶社会化培训机构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还有一部分机构正在申报中。
在拖拉机驾驶社会化培训发展过程中,按照《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要求,山东省不断完善审批评价体系,严格准入制度,县、市、省三级农机管理部门层层把关,切实做到合格一个审批一个,不合格的不予审批,确保机构质量,走质量与规模并重健康协调发展的道路。拖拉机驾社会化培训的开展充分调动了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者的积极性,极大促进了全省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为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做出了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