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监(执)发【2011】1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安全监理站(所、队):
为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卷帘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0]47号)要求,总结交流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专项治理工作,研究进一步推进农机安全监管相关业务措施,经与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研究,定于2011年11月下旬在北京举办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交流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讨论研究《农业机械报废回收管理办法》、《农机“三率”调研报告》等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二、参加人员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四川、云南、甘肃、新疆等设施农业重点省(区、市)的农机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主管处长和农机安全监理站长(所长),不得超员。
三、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 11月22日召开,会期1天半,21日报到。
会议地点:北京商务会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1号 电话:010-63292244
乘车路线:西站乘122路到大观园下车,南站乘458路到右安门西下车。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本地区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电子邮件或传真报监理总站执法监管处。
联系人:吴国强 电话:010-67634172 67634184(传真) 13901388946 邮箱:njjlzfc@126.com
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
二 一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