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机计函[2012]4号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
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农机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陕农机计发〔2011〕31号)和《关于下达2011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项目计划的通知》(陕农机计发〔2011〕10号)要求,省局决定召开2011年度农机化示范推广项目总结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报的内容
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项目,果业机械化示范项目,设施农业机械化示范项目,畜牧机械化示范项目,茶叶机械化示范项目,烤烟机械化示范项目,薯类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农作物增产增收机械化集成技术研究项目,农机化综合示范县项目。
二、材料准备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计划文件和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完成项目总结材料,总结材料要求全部采用多媒体演示文稿形式(ppt)。秸秆项目主要体现合作社建设运行情况,万(千)亩示范田建设情况,全市(县)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情况,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技术规范编制情况。其它农机化示范项目主要体现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示范技术的实施面积,引进示范的机具厂家、型号和数量,示范的效果,采取的措施以及存在问题、建议,资金使用情况。认真编报对比试验报告,报告数据充分详实,分析透彻,结论明晰。
各市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所辖项目县认真做好项目总结材料,并按要求审查、收集整理总结材料,带各市和每个项目县的多媒体材料参加会议(承担多个项目的县,要按项目形成单行多媒体材料),多媒体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三、参加人员
各市(区)主管推广工作的农机(农业)局长(主任),各市农机推广(管理)站(中心)站长(主任)。
四、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电话:029-62822239 62822235 62822236(传真)
二 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