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机科〔2012〕20号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精神,切实做好今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推进工作,经研究,定于5月25日召开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推进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表彰2011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总结交流2011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推进工作;
(三)部署2012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推进工作任务。
二、出席对象
(一)各省辖市农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科技处长各1名;
(二)77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推进县(市、区)(名单附后)农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项目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各1名(其中,13个省辖市辖区由市农机主管部门安排作业面积最大的1个区派员参加);
(三)省秸秆机械化还田专家组成员;
(四)省有关部门领导;
(五)有关新闻单位;
(六)省农机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5月24日下午报到, 5月25日上午开会,会期半天。
地点:南京市双门楼宾馆(南京市虎踞北路185号,总机:025-58800888)。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省辖市农机主管部门通知各有关县(市、区)相关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汇总本地区参会人员(含驾驶员)回执表于5月18日17时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
(二)因会议住宿条件有限,请各市尽量组织所辖区人员集中乘车参会,切勿超员。
联系人:谢建水、高晋宇;
联系电话:025-68588815、83275131;传真:025-68588815;
电子邮箱:jsnjk@163.com。
附件:
1.201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推进县名单
2.参会人员名单回执表(略)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201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推进县名单
地 区 个数 示范县(市、区) 推进县(市、区) 全省合计 77 65个 12个 南京市 6 市辖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 无锡市 4 市辖区、锡山区、江阴市、宜兴市 徐州市 7 市辖区、丰县、睢宁县、邳州市、沛县 铜山区、新沂市 常州市 4 市辖区、武进区、溧阳市、金坛市 苏州市 7 市辖区、吴中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吴江市、太仓市 南通市 7 市辖区、通州区、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 启东市、海门市 连云港 5 市辖区、灌南县、赣榆县、东海县 灌云县 淮安市 7 市辖区、淮安区、金湖县、洪泽县、涟水县、盱眙县 淮阴区 盐城市 9 市辖区、盐都区、东台市、建湖县、阜宁县、射阳县 响水县、滨海县、大丰市 扬州市 6 市辖区、邗江区、仪征市、高邮市、江都区、宝应县 镇江市 5 市辖区、丹徒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 泰州市 5 市辖区、靖江市、姜堰市、泰兴市 兴化市 宿迁市 5 市辖区、宿豫区、泗阳县 沭阳县、泗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