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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试验鉴定总站举办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培训班的通知
2013-06-04   来源:农机试验鉴定总站   

农机鉴[2013]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

  为加强农机合作社示范建设,推动农机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2013年工作要点,我站决定于7月在山东省潍坊市举办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部分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或主要负责人。

  二、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 7月9日-12日培训,8日报到,13日结束。

  报到地点:山东省潍坊富华大酒店(潍坊市奎文区福寿东街168号,酒店电话:0536-8881988)。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知识、国内外农机化发展情况、农机合作社发展现状及趋势、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机合作社发展典型案例分析等。

  培训采取专家授课、典型交流、现场观摩、专题研讨等方式进行。培训结束时,实施“农机合作社经理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其它事项

  1.本次培训班由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主办,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省农业机械维修指导站承办。

  2.我站将根据部司工作安排,陆续举办示范社理事长培训班。本次培训班请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化主管部门按照自愿的原则,根据名额分配表(附件1)组织辖区内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负责人参加培训,统一填写《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于6月20日前报送至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维修与职业技能指导处,请勿超员。

  联系人:王扬光 010-59199096,田金明 010-59199091

  传 真:010-59199097

  E-mail:zhdch@camtc.net

  3.培训期间,学员的食宿费、培训费、技能鉴定费等由主办和承办单位负责,学员的往返交通费自理。

  4. 拟参加“农机合作社经理人”职业技能鉴定的学员请提前填写《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附件3),报到时,将填写完整的表格、有关证明材料和3张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并提交。

附件1:

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省份

名额分配数量(个)

北京

1

天津

1

河北

4

山西

9

内蒙古

5

辽宁

8

吉林

7

黑龙江

13

上海

1

江苏

18

浙江

5

安徽

8

福建

3

江西

3

山东

18

河南

22

湖北

7

湖南

7

广东

3

广西

7

海南

1

重庆

4

四川

4

贵州

2

云南

1

陕西

3

甘肃

2

青海

1

宁夏

2

新疆

2

大连

2

宁波

2

青岛

2

黑龙江农垦

2

合计

180

  附件2: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点理事长培训班报名表(样式) 点击下载

  附件3: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样式) 点击下载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3年6月3日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4-58484-1.html

标签:农机 示范 培训班 通知 全国 试验 鉴定 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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