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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价格体制改革涉入“深水区”――2005年行业发展回顾
2006-01-13   来源:中国农业网   


  政府没少受累,市场没少受折腾,可市场各主体没有一方满意。这就是去年中国化肥市场的状况。而正是这种种不满意,促成国家主管部门开始启动人们企盼已久的化肥价格体制改革。

  化肥涉及到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的发展,关系到中国13亿人的吃饭问题,所以对化肥市场的政府调控年年都在进行,但去年的动作更大、力度也更大。新年伊始,中央的一号文件就明确指出,继续实行化肥出厂限价政策,通过关税等手段合理调节化肥进出口。随后,国家有关部门通过相关政策从两头对化肥市场实施调控,目的在于增加国内化肥资源量,限制价格上涨幅度。

  一头是控制出口。从1月1日起,国家对出口尿素加收260元/吨的暂定从量关税;6月1日至10月31日,出口尿素转而按FOB价格的30%征收暂定关税。这一政策基本打消了化肥生产企业出口产品到国际市场淘金的想法。这一政策的效果立竿见影。有统计表明,2005年前10个月全国累计出口化肥340万吨,同比下降33.7%,其中尿素出口110万吨,同比下降57.9%。

  另一头是严格限制化肥出厂价,不少地方还规定了批零差价。年初国家决定继续实行对大型尿素生产企业尿素出厂价的限制措施。7月1日,国家又将限价范围从合成氨年产能力30万吨扩大为15万吨。为确保限价实施到位,有关部门从年初即开始对化肥企业是否遵守最高限价进行全国性大检查,发改委还于3月和6月对外公布了两次共10起化肥价格违法案件。

  与此同时,国家也为化肥生产企业提供了一系列政策支持。3月15日,发改委等部门宣布对化肥生产所用无烟块煤实行限价,规定以2005年1月底前实际销售的最高价格为限,不准超过;从7月1日起,对尿素生产企业的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改为全额免征。重申对化肥用电、用气的优惠政策,并在实施的煤电联动方案中明确规定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做调整。

  一系列的政策看上去既控制了化肥价格、保护了农民的利益,也考虑了化肥生产企业的利益。但结果却是农民和化肥企业谁都不满意。于是,国家有关部门酝酿更深层次的化肥价格体制改革。

  6月,在化肥价格涨价最严重和化肥生产企业最困难的时候,发改委公布了《改革和完善化肥价格调控机制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初步征求部分氮肥企业意见后,6月27日与74家大中氮肥企业正式见面。影响深远的化肥价格体制改革终于实质性启动。这是继1998年国务院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

  根据该方案,两三年后国家将不再对化肥产品实行限价,同时也相应取消化肥生产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并建立化肥供需平衡机制和对农民用肥进行直接补贴的长效机制。该政策一出台,立即在全国化肥生产领域产生强烈反响。

  6月底在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大中氮分会召开的有关会议上,各企业表达了对化肥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渴望以外,对国家有关部门初步方案的安排提出了看法。这些看法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优惠政策取消后,将导致化肥生产企业的成本大幅上涨,相当多的化肥生产企业难以承受这样的压力。二是在目前条件下给农民直补难以操作,弊端很大。如果对农民的补贴不能真正到位,农民将无力购买价格已放开的化肥,农业生产将受到严重损害,粮食安全也将受到严重威胁。7月底,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大中氮分会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将《关于全国大中型氮肥企业对化肥价格放开政策研讨情况的报告》上报发改委,他们提出的建议是,肥价(主要是尿素)应先放开;各项优惠政策暂不取消,应留有过渡期;建立健全国家对农民的补贴机制,待时机成熟后分步取消对化肥企业的优惠政策。

  化肥价格体制改革牵涉面广、影响深远,什么时候能最终完成还是个未知数。今年如何进一步促进这一改革,并在这一改革仍未完成的状态下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是每一个化肥企业都必须面对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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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回顾 行业发展 水区 体制改革 化肥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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