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前开始实施的中泰果蔬零关税扩大了我国温带果蔬出口的商机。
中泰两国自2003年10月1日起,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计划下,提前对水果蔬菜的进出口实施零关税,这为双方相互开放市场提供了有利条件,对深化两国的经贸合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中泰果蔬零关税协议实施以来,中国对泰国出口的蔬菜类商品关税税率由13%降为零,水果关税税率由14%降为零;从泰国进口水果类关税由17%降为零。山东、陕西、河北等我国温带果蔬主产区充分利用协议带来的商机,迅速扩大对泰国市场的出口。据有关部门以货物来源地口径统计,中泰果蔬零关税协议实施两年来,山东省对泰国出口果蔬增长1.3倍;陕西省对泰国出口果蔬增长6.5倍,这个省在巩固传统大宗产品苹果出口的同时,还利用零关税契机实现了弥猴桃批量出口泰国市场的突破;河北省对泰国出口果蔬出口增长5.2倍。自然条件良好的云南省生产的大蒜、甘蓝菜、鲜豌豆、洋葱等蔬菜和苹果、梨等温带水果也批量出口到泰国。
昆明海关统计,中泰果蔬零关税实施第一年,经由云南口岸进出的中泰果蔬零关税协议项下的中泰果蔬贸易值同比增长11倍,2005年1月至10月这一贸易值同比增长77%。
中泰果蔬零关税协议实施两年来,仅经由云南口岸进出的中泰果蔬零关税协议项下的贸易额达2202万美。其中进口1414万美元,主要品种是龙眼干;出口788万美元,主要品种是苹果、梨等温带水果。
据统计,2004年中国从泰国进口水果1.8亿多美元,增长1倍多;向泰国出口水果3400多万美元,同比增长25%。
云南省商务厅副厅长喻顶成分析,目前国内部分企业开拓泰国乃至东盟市场的意识不强;而且中泰果蔬零关税协议实施后,国内不同地区同类产品如苹果、梨等对泰国市场的出口一拥而上,低价竞销突出,使中方水果在泰国市场成为低档次、低利润产品,部分沦为地摊货,泰国政府为此采取技术壁垒保护本国产品;目前泰国仍将大蒜、洋葱、马铃薯等数种我国具有优势的商品作为关税配额商品,限制进口数量,这些问题均需引起我国企业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