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惠农政策力度的持续加大,东明县农业机械数量快速增长,农业机械结构逐步优化,目前东明县拥有各类拖拉机11689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5005台,联合收割机4050台,是典型的农机大县。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化水平达到90%以上。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均高度重视农机化工作,也充分显现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国家先后出台了《道交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农机安全监管执法的主体地位,农机安全监管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农机事业的快速发展、农机具数量的急剧膨胀,使我县农机安全生产的形式依然严峻,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一、当前东明县农机安全管理现状
东明县1万多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中,有约1000台拖拉机在农闲时从事道路运输,其余拖拉机和4000多台联合收割机主要从事农田作业服务。目前,东明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现有人员19名,尽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管理的途径,但是农机“三率”仍然不高,均达不到50%。大多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游离于农机牌证管理之外。由于这些农业机械没有经过定期检验,机械的技术性能尤其安全性能没有保障;无证农机驾驶员由于没有经过正规培训和严格考试,其安全知识、安全意识不强,驾驶技能不高;加之其他机动车辆的大幅增加,道路交通拥挤,农机安全存有不少隐患。同时由于近几年科技含量高的大型农田作业机械的大量增加,农机手培训不到位,使用操作不当等诸多原因,导致全县农机安全形势严峻。
二、当前农机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落后。按照农业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要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具有适应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配备安全检查、事故救援车辆和宣传教育、信息化管理及办公自动化等仪器设备,并按照农机安全监理行业标识规范设置相关标识标志。目前,东明县农机监理装备不足和落后,安全检查、事故应急救援车辆少,不能适应农机安全检查的需要。检测设备还处于耳听手摸的老式做法,缺乏先进的流动检测仪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和农机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农机监理人员无上路检查权和违章处罚权,对纠正“黑机非驾”及逾期不检不审等违法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的手段。《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规定农机监理机构承担对上道路拖拉机审查登记、牌证核发、年度检验、操作人员的考证,而拖拉机的道路检查权、违章处罚权、事故处理权交给了公安交警部门,造成许可发放与许可行为监督的脱节。
(三)宣传教育培训及农民群众安全意识薄弱的制约。由于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对滞后,大量未经过培训的农民涌入农机生产领域,千方百计减少生产成本,追求经济效益;同时,大多数农民不愿接受培训,他们认为培训需要较多的时间投入,从而导致一些农机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忽视安全操作,处险境而不自知,遇险情而难自救,常常因小小疏忽或操作失当,酿成重特大事故,付出惨痛代价,“十年辛劳奔小康,一场事故全泡汤”。
(四)农机安全宣传不够深入,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纳管意识淡薄,违章现象严重,“无牌无证”行驶、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拼装和报废车辆、违章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现象时有所见。
三、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切实提高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在农机化事业发展中的地位。积极向政府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领导汇报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想方设法争取政府和主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将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争取纳入社会大安全生产工作范畴之列,纳入政府达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由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的良好体系。由政府组织召开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镇、到村、到户。
(二)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当前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现有的检测方法及装备设施还不能适应农机监理工作向开放型、服务型发展的新要求,不能适应农业机械的新产品、新机具层出不穷的发展形势。要加大农机安全监理设施的投入力度,多渠道多途径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配备添置一些先进的监理设备,用科学的手段进行管理,用现代化的装备为机手提供服务,进一步拓展农机安全监理事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三)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农机、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动态管控。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肃打击和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章载人等行为,农机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加强路面动态管控。农机部门经常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排除事故隐患。公安、安监等部门予以支持和配合。同时要认真落实信息通报的规定,农机部门定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检验以及证书、牌照、驾驶证件发放等情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向农机部门通报农机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及处理情况。
(四)加强农机安全宣传,努力提高社会对农机安全生产的认知度。以有关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农机方面的惠农政策为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或在农机人员相对集中的乡镇、作业场所,采取多种措施对农机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日、安全生产月、“三夏”“三秋”等农机安全重点时节,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形成人人懂农机安全、个个讲农机安全的良好局面。
(五)运用“阳光工程”项目,开展对农机人员的技术培训。充分运用“阳光工程”等惠农项目为农民群众提供农机驾驶操作技术、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农机维修技术等多方位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农机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六) 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强三级管理网络。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县、乡(镇)、村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考核机制,探索出一条既适应现阶段农机安全状况,又符合今后一个时期农机管理需要的长效机制,实现东明县农机安全监管组织网络化、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