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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曹县农机大院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1-09-05   来源:山东农机化信息网   

  近年来,随着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力度的加大,农民购买大中型农机具的种类和数量大幅增加,农村车棚少,机具存放难、维修难等问题也日益凸现。同时由于新农村社区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工程等城乡一体化工程的加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搬上了楼房,大型农机具无处存放的问题更加突出。近日,曹县农机局就如何妥善解决好农机存放和管理问题,规划建设农机大院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一)农机存放难题日益凸现。自2005年开始大规模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曹县农机保有量不断增加。截止到2011年目前,全县农用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4520台,配套机具35693台套,农机总动力209万千瓦。仅2011年,在国家850万元政策补贴的拉动下,带动农民投资3000多万元,新增各类机械2500多台套。如何解决新增机械的管理和存放问题,正逐步成为曹县农业机械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由于各户购置的机械大小各异,大型机械进不了院子,农机具大都露天停放,风吹雨淋日晒,自然损毁大,占用道路,影响村容村貌,还存在被偷盗等不安全隐患。

  (二)农机合作社建设方兴未艾。截止到目前,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多达53家,有各类农机具1380台,注册资金总额7862.5万元,固定资产总值5300万元,只有标准化库房面积3900平方米,维修车间面积485平方米。入社机械占全县在用农机的4%左右,机耕机播作业面积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6%,绝大部分农机户还处在农机自购自用阶段,对农机合作社认识程度还不到位,难以满足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影响力和带动力明显不足。这53家农机合作社中,省级以上重点扶持的农机合作社仅1家,其余的合作社还处于松散型管理阶段,还不能有效地组织入社农机管理和跨区作业等常规业务。

  (三)农机大院建设尚待破题。曹县目前的53家农机合作社中,部分合作社只有几间办公室,没有车库、维修车间等必备的基础设施。顺利农机合作社和万和合作社今年被评申报为省重点扶持的农机合作社,在省、市农机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扶持下,正在建设农机大院,。农机大院建设的滞后,已阻碍了曹县农业机械化进程,制约了全县高效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二、存在问题

  (一)场地制约问题。这是建设农机大院的首要制约因素。农机大院不仅是当地农民合作社社员管理议事场所,还更多的担负着农机的集中管理存放、维修保养等职能。相对于其他公共设施来讲,它占地较多,特别是新式农机,功能多、马力大、个头也大,配套机具多,单体车库面积较大。一个500户左右中等村庄的农机大院,要想达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备,农机大院建筑面积约在2000平方米左右。而目前,曹县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尚未安排农机大院建设用地,已建成村庄中也很难找到如此规模的空闲场地。

  (二)资金缺乏问题。近年来随着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农民购买大中型农机具热情空前高涨,农业装备水平和机械化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但相关的管理政策还不配套,2010年国家投入曹县农机补贴资金1160万元,却没有对农机大院的政策性配套补贴资金。对一个有30户的农机合作社来说,建设一座农机大院,除去征地和土地租金外,按每户入社群众建一间车库计算,加上场地硬化、办公室、维修配件车间建设,约计40万元左右。假如这些开销均摊到每个入社群众身上,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相对其他产业来讲,农业属弱势行业,农民属弱势群体,若没有上级资金的有力支持,仅凭社员的自身力量难以完成。

  (三)农机规模问题。目前,曹县农户耕地相对分散,小型农机仍然是农机使用的主体,但是小型农机马力小、效率低、占用人工量大,不利于土壤保墒,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产出。就拿一片300亩左右的耕地来说,用大型拖拉机一天就可耕完,而使用小型拖拉机则需要8天左右,并且大型机械燃油还能节省30%。同时,小型农机分散在农户家中,不利于集中管理。如何逐步取消小型农机、增加大型农机使用率,对进一步提高土地产效率,推动农机大院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四)合作社管理问题。曹县的农机合作社起步较晚,大部分合作社仍处在起步阶段,对农机的管理不够规范,示范作用还不强,公共积累相对较少,要想达到机械入院,集中作业、统一管理、高效运作,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

  三、对策建议

  针对曹县实际,充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加速推进农机大院建设,关键是搞好四个结合。

  一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按照“高效适用、节约土地、立体存放”的原则,将农机大院纳入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在农村社区各项功能完善基础上,增加农机大院建设内容。科学编制农机大院布局规划,有序推进农机大院建设,让农民既享受到社区的优质公共服务,又能持续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二是与农村土地流转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力度,使土地更加集中,更加适合大型机械规模作业,提高土地使用和产出效率,逐步形成 “土地产权清晰,农户地界模糊”的土地规模经营新格局。对于村小地少、没有规模经营优势的村庄,可以实行“土地托管”的模式,由农机合作社开展从种到收的一条龙订单服务,解放更多的农村生产力。尽快组建“农机大院+土地托管所+高效农机示范园区”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民组织模式,充分发挥农机大院的机械吸聚和作业辐射作用,让农机大院成为推动农村转方式调结构的强力引擎。

  三是与农机购置补贴相结合。积极向省、市争取农机大院政策性补贴,建议从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作为农机大院建设补贴,使农机购置补贴实现从补量向补量提效转变。组织有条件的合作社编报农机大院建设项目,争取省级农机合作社建设专项资金扶持。。

  加大农机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每年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专项经费中争取部分资金,用于县级农机大院政策性资金,遵循“民办公助”的宗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建设,谁所有”的原则,积极吸收受益农机户个人集资,每年扶持建设35处标准农机大院。

  四是与曹县实际相结合。曹县土地面积广阔,各镇发展差异较大,所以,农机大院建设不能搞一刀切,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灵活高效的建设形式。对有规模大、作业能力强的镇,予以积极的政策和资金扶持,鼓励他们在农机大院建设上先行先试,建成具有车库、维修车间、配件库设施齐全的集管理、维修、作业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农机大院。对中等耕作面积和土地流转程度较小的镇,可规划建设23处农机大院,选择急需的功能进行设置。对于规模小、组织松散的镇,不提倡一村一社、一社一院。应按照“管理、规范、提高”的原则,鼓励其与周边村庄并建合作社,整合各村人力、物力、财力和土地资源,先在扩大规模,提升管理上下功夫,待条件成熟时再考虑农机大院建设。力争通过23年使全县的规范农机大院达到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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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建设 思考 山东 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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