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官,拿不到资源;没有商,变不成现金。官商合谋,权才能变成钱。这官商合谋的秘笈,恐怕只有亲历过的官商们自己才知道。要解剖一下官商合谋的腠理,需要拿已经败露了的案例作样本,最近,多地农机局长落网,这恐怕就是一个相当典型的样本。
2010年1月至2011年5月,一年半不到的时间,某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9件44人,其中有12个县农机局副局长、9个农机局局长已被立案侦查,他们的犯罪行为给国家造成直接补贴资金损失1500多万元。(3月6日《法制周报》)
出现一两个贪官,那叫“十个手指有长短”,可以归咎于个体素质;密集地出现成群贪官,那只能是体制性缺陷,肯定是政策出了问题。贪官也是人,难免会有常人的弱点,在制度不变的前提下,痛恨贪官的人,到了贪官的位置上,难说就不会变成贪官。湖南农机贪腐案,足可证明,若不从制度层面调整顶层设计,继续采用“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的反腐模式,力度哪怕再大,也难免陷入“打不胜打,越反越腐”的怪圈。
先听听经销商的说法:“虽说我们的农机产品很受农户欢迎,也在《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但如果我们不拿‘农机推广费’、‘赞助费’,农机部门照样以产品不适合本地生产为由,把我们排除在当地市场之外。”商家考虑的是成本,如果贪官不拿手里的权力作梗,他们不会心甘情愿地拿出什么“农机推广费”、“赞助费”。索贿与行贿,看起来有点像说不清孰先孰后的鸡与鸡蛋;但如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个章与法又没有太多的裁量空间;那么,商家当不会自愿行贿以无端增加成本,因为这样一来,或者压缩利润空间,或者增加推销难度,对商家一点好处也没有。有章可以不循,有法可以不依,或者章与法本身就是可以随意拿捏的橡皮泥,谋求生存的商家,除了行贿,就别无选择。
再看看贪官的表现。农机补贴领域的职务犯罪,主要有三种非法获利形式:一是制造虚假资料,二是违规调剂指标,三是以小套大。纳闷的是,为什么要给贪官提供那么多贪腐的手段,诱惑那么多人成了贪官?同样错在政策。专家直言,目前的农机补贴政策,留给农机部门太大的权力空间,县级农机部门不管是对农民还是对农机厂家,都有“生杀大权”,难免滋生腐败。特别不可思议的是,居然还规定农机70%的货款,先由农机局代收,厂商不给好处,这货款都会被推迟给付,弄得厂商资金无法周转。缺乏有效监督的时候,任何增大行政权力的结果,都只能是加剧贪腐。
再看看最后结果。多名县级农机局正副局长落网的现象,并非湖南特有。这其中暗藏农机生产商、经销商、农机管理部门、部门负责人共同窃取农机补贴款的利益链。他们不仅趴在国家身上吸血,而且趴着一起吸,你吸我,我吸他,连环着吸,吸出一个“不吸不正常”的反常现象。上级与下属,体制内与体制外,配合默契,心照不宣,搅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也毒化了整个社会的风气。他们可能也在骂贪,骂出的却只是小贪对大贪的嫉恨。
解决的办法不是没有,目前,该省已经形成“农机购机――农机监督――财政报账”的新模式,上报到了国务院审查。这样的模式,为什么一定要等出了这么大的贪腐案件以后,才能想得到?预先设计好,难道就那么难吗?如果不是疏忽的结果,那就是弱智的表现。希望在一切有可能发生权钱交易的领域,都能早一点形成类似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