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黑龙江省农机工作会议典型发言材料
克山县仁发现代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
(2012年2月21日)
我叫李凤玉,是克山县仁发现代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合作社2009年末成立,共有7名成员,其中我出资550万元,其他6户每人出资50万元,加上国家补贴1234万元,当时总投资为2084万元。
2010年合作社正式运营,我们从农民手中以每亩240元的价格,租赁了1100亩土地种植大豆。由于租赁的是一家一户的土地,不能连片种植,大机械没能发挥作用,秋后收支相抵闹个不赔不挣,当年我们仅靠大机械为农民代耕收入100万元。因为纯盈利只有13万元,所以2010年没进行分配。大伙费劲把拉忙活了一年,个人投资近千万元却分文未得,有些社员对合作社的发展前景失去了信心。我也感到很闹心,觉得对不起大家。
2011年春,省农委领导下乡调研来到我们合作社,全面了解了生产经营情况。得知合作社没有自己经营土地时,向我们宣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建议我们要吸引农民土地入社,把农民与合作社融为一体。还指导我们依法将国家补贴收益部分,平均量化给社员,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国家对合作社的扶持政策。
按照省农委的建议,我们7户成员召开会议讨论决定:一是吸引农民土地入社,并提高土地入社折资价格,每亩350元作为保底分红,高出当地农户之间自行转包土地,每亩价格的110元。二是先后入社的成员权利和义务平等,秋后盈余按入社资金同等比例分红。三是国家补贴资金所产生的盈余,秋后按成员平均分配。四是对家庭有困难的成员,合作社最多可将本户入社土地折资款全额付息借回。五是入社成员,仍享受国家发放的粮食综合补贴。六是合作社重大决策,实行民主决策,一人一票,不按股权表决。七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免除农民后顾之忧。合作社的决定,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积极响应。不到一周时间,就有307户农民,以土地入社,合作社自己经营土地,一下就达到了1.5万亩。其中:种植马铃薯2000亩、玉米1.3万亩。
2011年,合作社总收入达到2763.7万元。其中,1.5万亩土地经营收入2045.2万元,机械代耕收入718.5万元。扣除机具折旧、场库折旧、机械维修、驾驶员工资、管理人员工资和土地经营投入1421.5万元,全年盈利1342.2万元。我们首先按照入社时承诺的每亩地,保底350元进行兑现,1.5万亩土地,先行兑付525万元。其次,把结余的817.2万元,按当年参与资金2622万元进行分配,每元分得3角1分钱。其中,国家补贴分得红利384.7万元,我们7户分268.9万元,农民土地分163.6万元。再将国家补贴收益384.7万元,平均分配给314个成员,户均红利12251元。
这样分配,我本人分得红利175.2万元,投资回报率31.3%。其他投资50万元的成员,每人分得红利17万元,投资回报率33%。土地入社的成员,平均每户48.85亩土地,保底分红17098元,土地第二次分得红利5328元,国家补贴分得红利,每户12251元,每户平均直接获得效益34677元。每亩平均710元。比当地农民土地租赁收入多470元,高出近2倍。
由于2011年,合作社效益明显增加,大家心里特别敞亮。经过社员大会决定:将盈余的817.2万元,提取50%,记入个人公积金账户,合作社成员共提408.6万元。最后,我个人实际分得红利87.6万元;其他6户成员,每人分得红利8.5万元;土地入社成员,每户平均分得红利25873元,亩均实际收益530元。
两年对比,差距这么大,使我们感到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只靠一腔热血不行,重要的是要让社员有收益,让利益把农民拧成一块,这样农民才能感受到合作社是自己的合作社,才关心合作社,才自愿加入合作社。现在又有469户农民以1.5万亩土地,加入到我们合作社,合作社发展越来越红火。我们力争在三年内,农民社员达到1000户,直接经营土地面积达到5万亩,代耕作业面积达到10万亩。但是,我们还有一些没有解决的问题和遇到一些新的问题。例如,有的农民土地没有全部入社,但平均分配,国家补贴收益,土地全部入社的成员,感到心里不平衡。目前,理事会正在与大家协商,争取在下次社员大会上予以解决。以上是我们探索的一些做法,不一定都适合其他地方。我建议省农民合作社协会,要定期组织大家交流做法,大家在一起琢磨出的办法会更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