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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州市贯彻实施《农业法》的调研报告
2012-09-06   来源:山东省农机化信息网   

  为加快发展莱州市农机化事业,提高农机化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现代农业建设,近期莱州市农机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贯彻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贯彻实施《农业法》工作情况

  莱州市的农机化工作起步较早。多年来,以建设农机配套制度、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广农机新技术、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等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机化事业,有效促进了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先后荣获全国“铁牛杯”金杯、“全国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单位”、“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等称号,并且连续多年被省和烟台市评为“农机化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4月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农业机械化先进县”。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配套制度,夯实农机化发展基础

  一是加强领导,在工作中突出农机化重要地位。《农业法》颁布实施以来,始终把农机化工作作为农业工作的重点,连续7年将购机补贴政策的争取落实作为市政府承诺为民服务的十件实事之一。同时,还将农机安全生产、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农机新技术推广应用纳入了镇街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体系,突出了农机化工作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重要位置,形成了市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是加大投入,在发展中提高农机化综合水平。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对农机化的扶持力度。近三年,市级以上补助资金达100多万元,带动镇、村农机服务组织及农机户发展更新大中型农机3000多台,小麦、玉米联合收割机600多台。同时,还筹资500多万元,建起了集农机销售、展示、培训、售后和存放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机装备服务中心。截止2011年底,我市的农机化水平达到了94.57%,农机装备水平明显提高。

  三是稳定机构,在改革中完善农机化服务体系。按照《农业法》的要求,不断强化农机部门的职能,在机构编制、人员考选、扶持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保持了镇街农机站、农机作业服务社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的相对稳定。同时,还在村级设立了农机协管员,形成了“农机工作在基层有人管,项目实施在基层有人抓”的行之有效的农机服务组织体系。

  (二)落实扶持政策,拓展农机化发展领域

  一是争取购机补贴政策,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农业法》颁布实施以来,进一步强化了国家对农机化发展的保障措施,确立了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资金投入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购机补贴政策,仅2007―2012年,莱州市就累计争取购机补贴资金7258万元,连续四年争取补贴资金超过1500万元,补贴机械多台,引导农民在农机装备上投入过亿元。截止2011年底,农机总动力达141万千瓦,拖拉机和配套机具达6.5万台,小麦和玉米联合收获机械达2305台,固定资产总值达9.16亿元,全市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是争取农机项目政策,稳定农业粮食生产。把农机项目创新作为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载体,连续两年实施了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农机装备推进项目,连续三年实施了农业部保护性耕作项目,累计争取项目资金400多万元,重点突出了玉米机收、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示范推广。近三年,全市共推广玉米联合收获机422台,小麦免耕播种机211台;全市玉米机收率达85%,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达16.11万亩,按每亩增收节支120元计算,每年可为农民增收节支1930万元。

  三是争取企业扶持政策,助推农机企业发展。农用装载机生产是莱州市农机加工行业的主导产品,为帮助企业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莱州农机局坚持“政府搭台、部门参与、企业唱戏”的原则,积极协调农机、质监部门为企业争政策、解难题,帮助企业办理产品质量鉴定、推广许可证等事宜,2009年邀请省农机鉴定站对莱州市11家企业的21个装载机进行了产品鉴定,成功申报进入了全国16个省的购机补贴目录,比其他地市提前2年进入外省补贴目录。近两年,共为11家企业的27个新型农用装载机、挖掘机进行产品鉴定,顺利地取得了山东省审批的农机推广证书,享受到了国家扶持政策,带动了企业生产和销售规模的扩大,助推了莱州市的农机制造业发展。

  (三)强化依法管理,健全农机化服务体系

  一是依法强化农机执法体系建设。按照《农业法》的要求,一方面,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入手,组织农机、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大对拖拉机“黑车非驾”、酒后驾车、载人等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投资300多万元新建农机监理业务用房2000多平米,投资30多万元新上移动检测线、电子桩考仪、多媒体教室等设备、设施,提高了农机执法水平。2009年8月,莱州市的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

  二是依法指导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在购机补贴、项目实施等方面,按照《农业法》的要求,向农机服务组织进行倾斜,重点扶持了5个资产过300万元的农机合作社。截止目前,莱州市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56个,各类农机服务组织达500多个、综合性农机大院达24个,成为全市农机推广、安全监理和农机作业的中坚力量。同时,及时为农机服务组织提供作业需求、维修服务等信息,组织开展季节性农机作业服务,每年三夏、三秋作业前,我们都要安排人员提前外出联系跨区作业地片,组织农机户外出作业,高峰期的跨区作业机械超过900台。近三年,莱州市农机局累计组织2000多台机械进行跨区作业,累计为农机手增收5000多万元。

  三是依法实施农民培训工程。以莱州市农机化学校为培训基地,大力实施农机阳光培训工程。三年累计投资300多万元,扩大培训场地6000多平方米,更新各类教练车20多部,新上多媒体教学仪器10台套,培训能力大幅度提高。三年来,共培训汽车、拖拉机驾驶员1万多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000多人,使大批农民走上了致富的道路。

  二、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机系统在贯彻执行《农业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实施,农机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农民群众对农机化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还有一些差距,大农业、大农机的科学发展观还须进一步树立。

  2、农机装备水平达不到农业实际生产的需要。解放农村劳动生产力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力,仍需加大投入,引进新技术、新机具,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

  3、执法服务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农机安全生产社会氛围不浓,许多农机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农机“三率”、拖拉机投保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改善农机执法环境、增强农民守法意识仍是我们今后贯彻实施《农业法》下决心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

  三、下步工作推进措施

  1、加强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环境。牢固树立“富民兴机”的思想认识,在全市掀起学习农机法律法规、学习农机业务知识高潮,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队伍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和农民群众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在全市营造一个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机、发展农业的氛围,为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加强依法治机,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大综合执法力度,经常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严把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考试和发证三道关口;强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清理“黑车非驾”,严厉整治违法载人、超速驾驶和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提高农机“三率”水平,从而地有效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让农机真正成为农业的支撑、农民致富的工具。加强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质量监督及目录申报工作,拓展农机产品质量认证工作领域,加快农机生产企业发展。抓好对农机维修网点、配件供应点和农机销售市场的依法管理,保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农机执法人员加强执政为民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依法行政教育,不断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3、加强规范指导,完善服务体系。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乡镇农机站、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向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发展,按照企业化管理、规范化运作的要求,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机协会和农机合作服务组织扶持力度,在有关项目和资金的安排上优先考虑、重点倾斜。积极探索农机服务社会化、产业化的路子,积极引导各种农机服务组织参与产业化经营。在“三夏、三秋”跨区作业、农副产品加工、包装、储藏、运输等环节中,拉长产业链条,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模式,开拓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

  4、实施科教兴机,加快技术推广。紧紧围绕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以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地、节水、节肥、节种、节药、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机械化技术为重点,加快节约型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应用步伐,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大力推广各种新型实用机械,满足农民生产的需要。因地制宜的建立一批农业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搭建起农机成果转化的平台,加快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

  5、加快项目带动,推进创新示范。根据国家对农业和农业机械化的产业政策、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规划,积极争取和筹划项目,要提前准备,超前谋划,搞好农业机械化项目储备。要在实施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保护性耕作项目的同时,重点抓好农业机械化创新示范工程和机械化节本增效秸秆综合利用工程,要通过重点项目和两大工程的实施,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动现代农业和新农村的建设。

  6、落实惠农政策,推进农机化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争取力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的实际需求。加强对新技术、新机具推广的支持力度,确保农业机械化创新示范工程和机械化节本增效技术的顺利实施。积极争取专项经费,加强农机推广站、农机监理站基础设施建设,扶持镇、村农机安全生产网络建设,推进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莱州市农机局    陈乐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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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农业法 调研报告 实施 贯彻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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