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苏、浙江和湖南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全价购机、县级结算”补贴操作试点。这种试点新办法有什么优势?试点一年来,效果如何?试点地区采取了哪些新鲜的做法?今后,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加强和完善?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成效显着
据试点地区有关人士介绍,新办法试点取得了显着成绩。首先,从根本上切断了农机管理部门与农机产销企业的利益关联,促使农机管理部门更加公平公正地服务于购机农户和农机产销企业,确保了补贴资金的使用安全。同时,补贴资金与购机农民直接结算也大大增加了不法经销商、生产企业虚售、套购的成本和风险,有效遏制了补贴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湖南省通过采取“制度+科技”的手段,有效预防了腐败。补贴操作软件系统的改进,实现了即时多部门多人监控,结算方式的改变,让违法违纪操作难度加大,进一步保障了补贴资金安全。
其次,“全价购机”使农民在农机具的价格上拥有更多的“话语权”,促使补贴机具销售价格有所下降,享受到了更多实惠。农机企业减轻了垫资压力,减少了财务费用,有了相对降低成本的空间。以往农民差价购机后,对补贴资金多少、补贴资金去向不一定了解得十分清楚,往往给他们的印象是,补贴资金最后补给了经销商和生产企业,而实行全价购机、与农民结算后,农民切身体会到了补贴政策的优惠,亲身参与到对补贴资金拨付的监督中。浙江省今年创新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农民可以货比三家、择优购买,而经销商也为遵循市场规律使得补贴机具价格进一步放开,使补贴机具价格总体上稳中有降,减少了以往部分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借补贴之机抬高售价、恶意骗取高额补贴的现象。
第三,试点新办法让补贴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体系更加完善。试点以来,湖南省各级党委、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全省各县(市、区)都成立了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主管领导为补贴工作实施和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了农机、财政、监察等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监管模式由业务主管部门“自我监督”变为多层次多部门“立体监督”,补贴各环节行为更加规范。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重心下沉到乡镇,推动了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各地都相应充实了乡镇农机人员力量,添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
第四,试点新办法还便于农机安全监管和预防倒卖农机行为发生。今年江苏省实施方案再次明确,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全部实行注册登记,纳入安全监管,发挥乡镇就近监管的优势,对弄虚作假、倒卖补贴机具等行为进行有效监督。记者从浙江省农机局获悉,试点工作切实提高了浙江省农民购机的真实性和实用性,从全省抽查情况来看,今年补贴机具实际在用情况良好,农民更多地从农业生产需要的角度出发来选购机具,购机者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大大降低,补贴机具乱停乱放闲置现象也大为减少。
新招不断
试点新办法的实施,让试点地区更加重视“利农便农”。江苏省今年的补贴操作试点,乡镇负责具体操作实施,农民只需要到乡镇农机部门,便可办理完成购机申请和资金结算手续。为此,全省各地切实加强对乡镇农机、财政部门、企业和经销商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建湖、宝应等地组织乡镇、企业、经销商、农户通过现场演示的方式召开购机补贴操作现场会,实地走流程,看效果,做到胸中有数。同时,全省各地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在实施过程中,省域内20%的乡镇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一站式服务中心,从程序上为农民购机提供了便利。淮阴区组织有购机意向的农机大户,赴企业实地了解补贴机具性能,提高机手购机积极。浙江省不少地方通过设立购机补贴办理中心或进驻当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形式,推行购机补贴业务审核、审批“一站式”窗口服务,有效加快了补贴操作工作进度,为农户购机提供了极大便利。
由于实行全价购机,让农民一次性筹资压力加大,为此,试点地区通过多种方式减轻农民压力。江苏省洪泽、武进、金坛等地积极为购机户争取金融部门低息贷款,协调重点农机企业、经销商采取分期付款方式为农民解决筹资难的问题;奇瑞、沃得、苏欣等企业和经销机构主动为农民购机提供分期付款和信贷担保服务,解决农民购机资金难的困扰。浙江省瑞安提出补贴资金“迟拨付、补利息”的办法,承诺未能在拨付周期内结算补贴资金的,将由县财政按照贷款利息对购机户进行补偿;江山、嘉善等地联合地方金融机构开通农机具抵押物贷款业务,农民凭指标确认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即可申请一定比例补贴额的贷款。9月份,浙江省农机局还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邮储银行将从支持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发展出发,向全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机制造企业授信资金200亿元。
今年创新试点工作的组织开展,对补贴政策公开透明实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各地更加重视补贴工作的透明度。湖南省今年在全省农机干部队伍中开展“行风建设年”活动,要求以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新办法为契机,切实解决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省农机局还在今年4月抽调56名同志,组成25个小组,分赴128个县市区(补贴结算单位),与当地党政领导进行沟通,要求各县市区的所有乡镇做到“三个一”,即:要在乡镇农技站加挂一块农机推广服务站的牌子,告诉农民到哪里办事;每一个乡镇站至少有一名以上农机员专做购置补贴工作;每一个乡镇站都要有一台电脑和相应设备设施,以便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计算机管理系统。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切实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着力打造购机补贴“阳光工程”,不断扩大阳光公开的内容,从补贴产品选型公开到补贴标准审定公开,从补贴对象确定公示到补贴资金拨付公示,从补贴机具监管到补贴信息存档都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贯穿补贴政策实施全程的阳光操作制度。江苏省利用“平安农机通”平台,发送购机补贴相关政策、操作流程和补贴工作动态,向广大农民机手宣传补贴政策,并与江苏农业科技报联合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巡回宣讲活动,直接将补贴政策宣传到乡镇。
难题待解
新办法在试点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难题。首当其冲的是需解决配套问题。乡镇是补贴试点最关键的基础环节,而目前一些乡镇农机服务机构工作基础薄弱,与所承担的任务不匹配。记者从湖南省农机局获悉,目前全省只有三分之二左右的乡镇能够达到省农机局提出的“有一块牌子、1-2个农机员、一套电脑设备”的“三个一”要求,其他三分之一的乡镇,农机工作人员尚未落实,基本工作条件不具备。同时,大部分乡镇农机员年龄老化,业务水平较低,难以独立完成购机补贴工作。因此,如果试点地区进一步扩大,健全乡镇农机服务机构、壮大乡镇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队伍、加大办公硬件建设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据江苏省农机局有关人士介绍,资金兑付需要乡镇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受理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并公示购机信息,出具结算意见报县农机、财政部门审核,个别县市在审核过程中,程序严谨,必须分管县长、局长、镇长签字才能拨付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金的结算兑付。
工作经费不足也制约着新办法更好实施。新办法对购机审核要求很高,村委会、乡镇相关人员要对所有补贴机具实地核实。湖南省规定,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对补贴5000元以上的和实行牌证管理的实地逐台核机,这大幅度增加了基层工作量。虽然全省各级财政今年都增加了一定的工作经费,但还是明显不够。
同时,与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配套的金融扶持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大马力拖拉机、高性能联合收割机等现代农业装备价格较高,农民购买能力低,而农村小额贷款目前上限较低,且手续繁杂,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制约了现代农业装备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