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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讨《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以来巩留县发展现状
2013-03-01   来源:新疆农机网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自2004年11月1日实施以来,在促进、规范、引导和保障农机化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推动巩留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一、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不断加大

  自2004年11月1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巩留县农机装备水平总量前所没有的发展状态,加大了农业生产动力,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能力,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方式的转变。2004年―2012年农机化的发展程度来看,农机户4457户上升到7653户,增长率71.7%;农业机械总动力79954千瓦上升到185916千瓦,增长率132.5%;农机化经营总收入6268万元上升到15613万元,增长率149%;拖拉机保有量4097台上升到7467台,增长率82.3%(其中:大中型拖拉机488台上升到2486台);联合收割机76台上升到260台,增长率242%;畜牧机械272台上升到1182台;2012年年底巩留县共农机二级经销企业3家、三级农机综合维修点18个、三级农机配件供应点13个。

  二、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快速增长

  根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规定,巩留县政府把推进农业机械化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切实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和市场机制作用,加速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促进了农业机械的推广使用,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2012年全县机耕面积达到了54.6千公顷,机耕率为100%、比2004年增长118.4%,机械化程度增长4.6个百分点;机播面积达54.3千公顷,机播率为99.45%,比2004年增长64.5%,机械化程度增长6.4个百分点;机收面积达46千公顷,机收率为84.2%,比2004年的增长88.4%,机械化程度增长18.2个百分点。综合机械化程度达94.4%,比2004年增长13.1%。尤其是从《促进法》出台后,玉米机械化收获、林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方面突破零的程度,从2008年开始共引进玉米收获机械33台,2012年底机械收获玉米面积达到13.07万亩,占总面积的84.87%;引进林果业机械165台,设施农业机械(卷帘机、热风炉等)341台。免耕播种面积达到3万亩;机械深松、机械化收获等新技术应用有新的增长,农业机械化已经成为我县现代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形成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巩留县农机局的积极引导下,短短几年时间内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形成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了农机作业质量,加了快社会化服务、竞争能力,为巩留县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从2009年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以来已成立6个合作社,其中:达到一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1个、设立农机大院2个;共注册资金达到891.3万元。

  一是加大宣传推广。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认识,提高广大农机户的入社积极性;培育一批典型,以点带面,规范和引导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扶持协调。抽调专人负责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指导工作,帮助解决诸如机械维修、产品质量维权、技术服务信息等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合作社建设扶持资金,稳步带动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2012年争取享受自治区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补贴10万元,强化自身硬件、软件建设,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三是确定了“合作社+农机化示范基地+农机户”的经营服务模式,实行合作社统一管理、统一停放、统一维修、统一作业、统一结算等方式进行经营,为农民提供从耕、播、收农机化服务,具备了农机一条龙服务的能力。

  四是继续在机具购置补贴等方面给予优先、重点扶持,鼓励引导农机合作社开展跨区作业,提供可靠的服务保证,使跨区作业得以顺利开展,机手效益也得到了体现。

  四、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得到很好落实

  巩留县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成倍增长,从2005年30万元上升到2012年1315万元,地方财政投入15万元上升到80万,带动农牧民资金178万元上升到3068万元,享受农机户16户到718户,补贴机具32台架上升到1008台架;县农机局设施项目补贴资金完全按照自治区统一招标方案中的数量、机型及补贴额度落实到农机户身上,补贴机型,数量,补贴额度和补贴对象都按政策要求分阶段进行了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的监督使项目的整个实施操作过程切实做到公平、公正,透明。在2012年年初开始,巩留县首次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按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报废更新的农机最低补贴金额500元,最高补贴金额18000元,已有119名农机户将享受到国家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五、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纳入了依法促进的轨道。近年来,巩留县农机局非常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强化了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管理,狠抓了农机年检年审和专项集中整治活动,有效打击了农机的“黑车非驾”、超速超载、违章载人、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加大“农机平安建设”工作,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全县连续多年没有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农机事故发生率不断降低,促进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巩留县自2006年8月开始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创建,2011年6月获得自治区“平安农机”示范县称号,2011年11月获得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称号。

  六、落实《促进法》还需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增强贯彻落实促进法的自觉性。深入学习宣传《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同时搞好个配套法律的宣传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宣传月活动,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广泛宣传,通过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二是利用好国家惠农政策,加速推进全县农业机械化进程。要加大农机补贴、科技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充分利用好国家购机直补政策,引导拉动农民将资金向农机方面投入,以提高全县综合机械化程度。

  三是加强农机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乡镇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机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农机服务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全县农机管理和服务工作更好地适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要。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扎实推进畜牧业机械化发展,加大畜牧业机械的补贴力度,调动畜牧养殖户机械化发展的积极性,同时,在甜菜、草药、蔬菜等特色作物的机械化方面加大力度,继续抓好林果业机械、保鲜库、设施农业机械的引进工作,为巩留县农牧民增收提高有利保障。 (巩留县农机局 努尔卡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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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以来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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