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家庭经营为主体是世界农业的发展经验
纵观世界农业发展的经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以家庭经营为主体,都是农业生产经营的最佳组织形式。
纵向上看,在各种人类社会制度下,农业家庭经营始终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就是以家庭或部落为单位,进行着采集和狩猎以及简单的农业生产。在奴隶制社会,以奴隶主家庭为单位组织奴隶进行农业生产。在封建社会,农业更是经历了几千年漫长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时期。到了资本主义阶段,尽管资本主义工业革命把家庭农业纳入了资本主义大生产的轨道,但是却没有把农业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的格局改变,农业顺应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而以一种新的面貌,即资本主义“家庭农场”的形式出现。多年的社会主义实践,苏联的集体农庄失败了,中国的人民公社失败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家庭承包经营的成功经验,也充分证明家庭经营为主体是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平均每个农业经济活动人口耕地面积分别是我国的326倍、660倍、487倍、145倍,而我国近些年粮食总产和肉类总产均居世界第一。我国耕地占世界的7.2%,而2010年稻谷、小麦、玉米分别占世界总产的30%、18%、21%,可见我国小规模的家庭经营效率之高、效益之大。
横向上看,发达国家的成功范例大都是家庭经营体制。英、法、美、德、日等国家,农业有80%以上属于家庭农场。英国是最早进入资本主义时代的国家,也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用以考察资本主义制度发展演变规律的主要对象。在英国,随着十九世纪英国谷物法的废除,自有自营的农场比例不断增加,英格兰和威尔士的自营农场,在英国农场总数中所占的比例不断加大,1914年为11.3%,1983年跃升为74.4%。与此同时,自营农场面积在农场总面积中所占的比例也在不断提高,1914年为10.9%,1983年上升为60.2%。如果把北爱尔兰的情况考虑在内,这一比例会更高。在美国,在其农场演变的半个多世纪里,虽然农场数目减少了,但是大多数商品化农场都是由家庭经营的,立足于全家人的劳动,不雇佣工人或在农忙季节少量雇工,而美国许多雇工大农场是依靠政府各种补贴才得以生存和发展。在德国,经过私有化土地所有制改革,至1995年成立了3万多个不同形式的农场,其中约有90%是家庭农场或合伙农场。在法国,家庭农场是基本经营单位,尽管在二次世界大战后,其农场规模经历了由小到大,数量由多到少的演变过程,但农场经营规模的扩大并没有改变家庭农场占主导地位的格局,公司制农场仅占农场总数的10%左右。在日本,由于人多地少和土改后分田到户,普遍采取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目前的专业农户仍然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进行耕作。在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里,除南斯拉夫和波兰外,在一段时期内实行了农业的集体化经营,但是经济效益普遍不佳,都逐渐恢复了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农业经营格局。
由此可见,坚持家庭经营为主体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是历史的必然,是大势所趋,是各时期,各国经验的总结,是人类在经历无数次尝试后得出的适合农业发展的正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