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于提高三农保障水平、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山东省农业保险面临的问题
山东省是农业大省,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投入,2013年山东省农业保险获得4.1亿元的财政支持,有力地推动了省内保险事业的发展,全省基本实现了农业保险的全覆盖,不论是在农业保险扩面、承保面积和财政补贴资金方面都实现了稳步增长。虽然从全省来看,农业保险在山东省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笔者认为山东省农业保险在发展过程中还面临以下问题:
1、农民低收入与农业高风险性之间存在矛盾,农民保险意识淡薄。山东省农业自然灾害频发,农业抵御灾害能力弱,对于农业保险的需求量大,但农业的高风险性导致的高保费也是制约农民参保的重要问题。目前,农业比较效益不高,农民的收入仍然相对较低,加上农民受教育水平不高,对农业保险的认识不足,投保意识淡薄,积极性不高,个别群众对农业保险认识还存在误区,认为农业保险是变相的“乱收费”。农民对农业保险的不了解、不信任,影响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2、农业保险产品供给单一与农业保险复杂需求之间存在矛盾。由于自然灾害的频发与农业风险的复杂性,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比较复杂。但从目前来看,全省农业保险产品供求单一,主要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两种类型,难以满足农民的保险需求。同时,由于农业保险的高风险性、高赔付率和低利润率导致农业保险的成本较高,保险覆盖面偏低,造成全省农业保险供需结构的不匹配。
3、农业保险法律体系仍待完善,政府发挥作用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较大。虽然我国第一部关于农业保险的法规《农业保险条例》已经颁布,但是条例中的大部分内容是针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商业性农业保险的约束不大。并且由于农业保险实践时间还比较短,我国农业保险法律体系仍然不健全,政府在发挥主导作用时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较大,农业保险的法律体系仍待进一步完善。
二、解决山东省农业保险问题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水平。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积极向农民普及基本的农业保险知识,让农民走出对农业保险的认识误区,使农民意识到农业保险不仅能增加农业收入,而且能增强农业抵御灾害的能力,分散风险,减少损失,防止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现象。只有农民意识到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扩大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
2、实施农业保险立法,明确政府职责。立法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保险立法工作的力度,完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明确政府的地位和职责,从而提高农业保险的效率,加强对农业风险的保障,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
3、完善再保险市场,扩大风险分散渠道。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将其承保的风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向其他保险人办理保险,或视为保险人之间的责任分保。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建立中央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这是第五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只有完善再保险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才能解决保险市场高赔付率、亏损严重的现象,扩大风险分散渠道,发展商业性农业保险。
4、完善农业保险补贴制度。农业保险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具有较大的外部性,离不开政府的农业保险补贴。政府应完善农业保险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补贴力度,一方面对商业性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产品进行补贴,另一方面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民进行补贴,从而为农业保险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