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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发展的喜与忧(上)
2013-08-21   来源:经济日报(作者:李力)   

  适度规模 循序渐进

  在调研中,很多经营者反映,目前影响家庭农场发展的问题是土地经营的规模和期限。家庭农场大部分土地是通过流转得来,而流转土地的稳定性就非常重要。如果一个家庭农场每年经营的土地规模变动太大,显然是对农场经营极端不利的。土地的流转如果是短期的,家庭农场就难有专心经营的积极性,也很难做长期的投资,这对于农业生产也是不利的。家庭农场在流转土地时,需要户户做工作,户户签合同,一旦遇到一户不愿意流转的,就会前功尽弃,成本很高。

  杨家雄的杨氏家庭农场是武汉市最早的5个家庭农场之一,从2010年10月建立家庭农场到现在,已从10亩扩大到20亩,年收益也从几万元涨到20万元。他想扩大经营规模,但供流转的适宜蔬菜种植的土地很少,难以形成规模种植,让他很苦恼。据了解,目前武汉的土地流转形式以出租为主,租期普遍偏短,制约了家庭农场的发展壮大。

  河北滦县的家庭农场也面临同样问题,县委书记卢宏秋说,为此县里积极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鼓励种养殖大户通过承租、承包、转让、入股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为建设家庭农场提供了必要的要素支撑。如在响堂镇大司营村建立了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群众以土地承包权作价入股,流转土地,实现小块分散土地的集中经营。土地股份合作社以高于每亩承包土地实际收益20%至30%的价格,确定股价,作为保底收入,把土地流转给家庭农场,根据农场经营项目年终按收益比例分红。

  农业部经管司负责人表示,由于刚刚起步,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农业部将按照中央要求,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扶持政策。

  韩俊强调,我国的家庭农场和西方的家庭农场经营模式有所不同,在我国不可能出现经营几万亩土地的家庭农场,这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所决定的,我国的人地关系不适合发展过大规模的家庭农场,要兼顾劳动生产率与土地产出率,把握好土地经营规模的“适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家庭农场通过适度规模经营,才能灵活应用先进机械设备、信息技术和生产手段,才能够大幅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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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发展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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