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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湖南省家庭农场金融服务的调查与思考
2013-09-24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三、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为了切实改进对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的金融服务,推动我省新型农业主体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的任务,特提出如下建议:

  1、明确主体地位。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出台家庭农场注册或认定的相关制度规定,对家庭农场的内涵、认定标准、设立条件、登记事项等作出规定,明确其经营主体、市场主体、法律主体地位;研究拟定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规划,把家庭农场作为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的抓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大力宣传和鼓励家庭农场发展;制定完善品牌创建扶持政策,从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商标等方面制定有吸引力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家庭农场参与品牌创建,形成“品牌+家庭农场”的发展模式,扩大品牌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2、加大信贷扶持。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要把家庭农场作为重要的客户对象,肩负起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责任,制定专门面向家庭农场的信贷管理办法,赋予家庭农场贷款主体地位,有针对性地设定家庭农场的贷款条件、种类、额度、期限、方式等。同时,考虑到家庭农场的承受能力,对贷款合理定价,在有效覆盖风险和成本前提下,适度降低家庭农场融资成本。

  3、创新服务产品。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要针对家庭农场的特点,进一步创新贷款担保抵押方式和融资方式,突破农村土地产权障碍,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房抵押贷款等业务;根据家庭农场财产状况,开发农机具、农产品、仓单质押贷款;对产业化程度高的家庭农场开展供应链融资,创新农业订单贷款;对资信状况良好的家庭农场发放信用贷款,等等,多方式满足家庭农场贷款需求。

  4、加大政策支持。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快农村土地产权确认登记,建立农地交易流转市场,完善土地评估等中介服务体系,为土地金融创新创造条件;突破土地融资的法律障碍,修改《担保法》等法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加强农业抵押担保支持,由专门的担保机构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有效分散、抑制风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整合各项涉农补贴资金,改进补贴方式,使真正种田的农户能够得到实惠;建立财政贴息基金,对家庭农场等贷款进行利息贴补,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切实减轻家庭农场贷款利息负担。

  (执笔:省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舒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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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调查 思考 金融服务 家庭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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