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高陵县为首批11家家庭农场颁发工商营业执照,此举在西北地区尚属首次。据报道,到2015年,高陵县将培育规模在百亩以上的家庭农场150家,其中县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达到50家以上。(9月24日《经济日报》)
尽管上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南方就有了家庭农场的雏形,一些种粮大户在政府引导下进行工商登记,以期寻找法律保护和竞争机会,但对绝大多数农民而言,家庭农场还是一个充满诱惑又相对陌生的经济形式。截至2012年底,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共有家庭农场87.7万个,经营耕地面积1.76亿亩,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一成多些。这也从一个方面可以佐证,虽然家庭农场近年成井喷之势,但也并不普及。亦因此,今年(2013年)一月,中央一号文件才将鼓励和发展家庭农场,作为重大政策提出。显而易见,高陵在西北率先为11户家庭农场颁发工商营业执照,至少在西北地区,就有了样板的价值。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大”不光是土地规模和经济支柱,还大在从事农业的人数高达几亿之巨;大在千百年来,小农经济一直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形式,因为小,所以众。但相对而言,我们的种田规模却一直很小,没能形成规模经济。这种模式,有十分明显的弊端:首先,规模小不利于农业机械的施展,也束缚了生产效率的提高。其次,它降低了家庭抗风险的能力,当土地不足以支撑生存的时候,就会出现撂荒的情形。再次,它使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下降,缺乏市场竞争能力。
与此相反,家庭农场却有明显的优势。第一,家庭农场克服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有助于生产与市场的对接,使农业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组织化程度有了空前的提高,推动了农业商品化的进程,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第二,家庭农场克服了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局限,追求效益最大化,这就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也就必然带动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的提升,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业产品。第三,规模大了,更注重社会提供的服务,也更注重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这比一家一户,更易于政府的监管。自然上面提到的农业机械大展手脚,提高劳动效率,把人从繁重的劳作中解脱出来,也就有了展示的舞台和提高的余地。
其实,从向家庭农场颁发工商营业执照本身就能看出,这种经营模式,已经把传统的农业范畴的工作,向“工”“商”方面拓展,使其具有工商方面的属性,这是一个质的转变。相信成为独立法人以后的家庭农场,经营会更加规范,土地利用率会更加提高,而且“职业农民”的科技水平和市场意识,也绝非昔日的农民可比。这可是最为宝贵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