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推动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新发展字号
2013-10-18   来源:银行家(作者:范瑾)   

农村方向,更不能为获得更高利益而去从事游离于法律边缘的活动。各位农民银行家和专家学者一致认为,金融活动是最敏感的社会行为之一,“玩钱如玩火”,在按法律法规办事这一问题上,“一手天堂,一手地狱”,没有中间道路可供选择。因此,虽然现阶段对于诸如吸收公共存款和非法集资的界定比较困难,但也一定不要去触碰这条法律的高压线。当前的正确做法是,认真理解和领会中央精神,努力规避风险,在现有法律监管框架下,本着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利用政府转变职能的机会,成立联合组织,严格自律、规范行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财务管理制度,大力推进监督管理透明化,构建符合监管要求的规范的资金互助模式。此外,还可以成立专门监管合作社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局,与国家银监会和地方银监局相互配合,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合作社的流动性和呆账管理是另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流动性问题的形成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融资方面,在融资渠道不通畅的情况下,融入资金的规模小,发贷资金规模就会受到限制;二是资金使用方面,若贷出的资金无法得到按时足额的偿还,就容易形成不良资产或呆账,给合作社的流动性造成巨大压力。因此,要解决流动性和呆账的问题,必须在拓宽融资渠道、强化融资管理的同时,加强账户管理水平和资金回收工作。在本次论坛上,来自宁夏掌政农村资金物流调剂有限公司的乔磊经理介绍了他们扩大融资渠道的三种做法。首先是依靠增资扩股或股东内部融资,也可以申请政府财政资金参股进入。其次是由公司大股东的自有资产作抵押,与专业银行、“三农”资金对口,从中得到相应的贷款融资,在这一过程中,所有的风险均由公司完全承担。再次是与那些有诚信的城市企业家合作,用城市的资金来反哺农村、回报社会。对于这些城市企业家来讲,他们在意的是对社会的责任感和自身的使命感与荣誉感,几千万的资金根本不是问题,合作社可以利用他们手中的流动资金,使他们能够以只有分红权、没有表决权的不控股的资金支持方式来参与到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建设中来。

  由单一合作社到综合性合作社的发展问题

  目前来看,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业务发展相对单一,基本都是单一的种植合作社、养殖合作社或者农资合作社。这种现象一方面造成合作社的盈利水平低,不利于其生存能力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减少了社员从合作社获得的合作利益。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步伐加快,农村资金的经营活动在全球范围内扩展,给我国合作社的发展带来更加激烈的竞争,因此有必要拓展合作社业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发展多职能的资金互助合作社,为社员提供资金互助合作、农资统一供应、技术信息服务、产品统一销售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增强合作社的持续发展能力。这就意味着未来的资金互助社应该是“带领农民进入市场的主体、新型集体经济的实体、社会管理的载体”。按照这种要求,非综合的专业合作社是无法做到的。因此,发展综合性的功能多样化的资金互助社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国际潮流。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要加快研究修订2007年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共中央党校徐祥临教授在发言中预测,这部新修订的法很可能被叫做《农民合作社法》,去掉了“专业”二字,可见今后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应该是:专业性合作社逐渐演变为日本农协式的综合性合作社,基本包含与当地农业生产相关的所有经营业务,以多样化的经营为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从而满足农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生活的种种需求。在这方面,我国可以充分借鉴邻国日本的先进经验。日本农协起步于农村资金互助等金融领域,相当于一个综合性的合作社,它为农业、农民提供从生产到生活全方位的综合性服务。其中值得未来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借鉴的是日本农协分工有序的职能架构,大致有六种职能。一是农业技术推广指导,为当地农民的种植和养殖等提供技术指导。二是农业生产辅助,帮助农民购买生产资料、销售农产品,相当于我国的供销社。三是吸收资金、发放贷款,相当于目前我国资金互助社的职能。另外三种职能分别是农业保险(放心保),社会福利及新闻、文化、信息等的沟通交流。通过农协的综合性经营,在低成本条件下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小农户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都能得到满足,因此可以考虑作为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未来的发展方向之一。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在做资金互助业务的同时,还可以从事生产资料购买、农业生产科技指导及农产品销售等相关业务,从而扩大合作社经营范围,降低经营成本,增强对周边农民的凝聚力。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4-50239-1.html

标签:农机 发展 互助 农村 资金 推动

上一篇: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有望大幅提高
下一篇:2013年我国大中拖产业仍将实现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