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期在安徽、山东等农业大省采访了解到,为落实今年一号文件精神,这几个农业大省相继出台家庭农场扶持政策,涵盖注册登记、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和财税金融等方面。“政策风”吹起家庭农场热,大多数家庭农场主期待,好政策能不打折扣落实下去,特别是困扰家庭农场发展的基础设施薄弱、场地设备不足和金融支持不足等三大掣肘能破题,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一、摸索期迎“政策风” 农场主遇“及时雨”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家庭农场,迅速在全国各地引发发展热潮。作为和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一起列入政府培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的提出是为了解决我国目前存在的“谁来种地”“怎么种好地”等一系列农业生产面临的问题。
据农业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当前发展现状看,家庭农场经营者大都面临资金、土地等难题,都在期盼扶持政策的出台。
“千呼万唤,家庭农场优惠扶持政策终于出台了。”山东省临朐县天润家庭农场主王永法告诉记者。记者了解到,让王永法兴奋的是9月上旬由山东省农业厅等多个部门出台的《关于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这一政策不但免收家庭农场登记注册费、验照年检费和工本费,还提出了大家期盼的财政、金融支持等实在政策。”王永法说。
在农村改革发源地安徽,一系列家庭农场扶持政策近日也相继出台。“以往心中的一些困惑,这次政策大都给出了答案。”安徽省霍邱县珍珍家庭农场主汪会珍高兴地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家庭农场在发展壮大过程中,资金需求旺盛,而由于没有足够的抵押物,银行一般不愿放贷,农场主遭遇融资难。汪会珍告诉记者,这次政策专门提到了“要设计适合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特点的贷款产品”,给她吃下了“定心丸”。
扶持政策远不止在资金方面。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规定:推进土地流转向家庭农场倾斜;支持家庭农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保险服务;维护家庭农场合法权益等。重庆出台的措施包括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入户、农技推广、农业标准化等涉农项目。
各地家庭农场新政还让准农场主兴奋不已。听到山东省家庭农场扶持政策出台了,正在申办家庭农场的准农场主朱文民笑逐颜开:“我最看重的是意见里面提到要‘落实经营用地等优惠政策’,我搞养殖需要一部分地,希望注册后,能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二、家庭农场现“井喷” 现代农业显雏形
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部署,山东、安徽等地政府把培育家庭农场作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加快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环节予以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扩大家庭经营规模,鼓励发展家庭农场。
记者了解到,这些地方采取的鼓励举措主要包括: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金融和保险服务、探索家庭农场服务社会化新机制等。以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和认定制度为例,山东省工商局和农业厅于今年5月中旬联合下发了《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允许家庭农场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有限责任公司。
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各地的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安徽省产粮大县霍邱县,家庭农场正快速从概念走向实践。“申报家庭农场的农户很踊跃。”霍邱县工商局副主任科员赵怀勇告诉记者,自今年7月下旬颁发首份家庭农场营业执照以来,截至目前,全县共登记注册家庭农场15家,另有近10户农民正积极筹备办理家庭农场营业执照。
在山东诸城,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诸城市坚持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四化”相结合,当地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台《关于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建设的暂行办法》,目前,全市共认定登记家庭农场57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