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矛盾根源
当前我国农业装备产业单从规模总量上讲,已经跃居全球第一,成为世界农机制造大国。然而,从技术发展程度乃至农机化总体水平上看,国内农业装备的发展层级还不高,不仅与西方农机发展强国相比存在巨大的差距,就是与我们的亚洲近邻日、韩相比,差距也在10―20年之间。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生产企业众多而综合实力不足,中低端产品过剩而高端技术应用不足,产品同质化严重而创新力不足。
寻其根源,主要在于我国农业装备产业长期主要以零星分散的个体农户为服务对象,农民用户自身经济实力不足。
此外,农机产业发展环境相对混乱,尤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诸多漏洞和空白,跟风、仿冒现象十分普遍。龙头骨干企业的合法权益屡屡受到侵犯而难以维权,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妨碍了这些企业进行基础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
企业自身要有所建树
要想破解这些矛盾,首先,企业必须高瞻远瞩,敢于有所作为。先进优势企业要想保持自身的优势地位,必须要持续不断地加大生产研发投入力度。不仅要紧跟市场需求,积极研发适销对路产品,还要准确把握市场未来的需求动向,提早进行基础性研发,不断推出个性化、前瞻性的产品,引领未来的市场需求。对中小型企业而言,则须想方设法闯出一条适合自身持续发展的路子,如走专业化、配套化道路,而非亦步亦趋,盲目跟随,更非仿冒甚至剽窃他人成熟的技术和产品。
国家和政府要辅之佐之
从另一方面讲,解决农业装备基础性研发薄弱与产品同质化的矛盾,各级政府部门也负有较大的责任,且大有可为。加速产业结构调整、提升装备工业水平作为当前我国的一项国家战略,农业装备作为整个装备工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能否持续稳健发展,同样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具体来讲,国家与地方各级政府可从两方面发挥作用:一是财力与政策上的扶持。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贷款等行政政策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基础性技术研发,对符合国家发展导向的新技术、新产品实施差别税收或者专项补贴等,让积极和勇于承担基础性研发项目的农机企业和科研机构能够得到良好回报;二是要充分利用法律法规手段构建良性竞争的社会环境和产业秩序,通过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的逐步健全和完善,营造和维护健康和谐的产业发展环境,让守法经营者的权益得到维护,让业界不正当的竞争得到有效遏制,让侵权仿冒者付出惨痛的代价。
【结语】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不仅为我国土地增产、农业丰收和粮食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且还有效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的快速转变和农业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
当下我国正值农机工业迅猛发展的高速期,然而,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没有永远走高的企业,也没有永不下滑的市场,农机企业要居安思危,懂得未雨绸缪。惟其如此,才能在无论顺势还是逆势,都保持昂扬向上,屹立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