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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权变股权农民成了企业股东   
2017-08-09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资料图

  编者按:2015年,农业部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多个试点地区进行了深入探索。经过两年时间,试点的成效和经验如何?试点的模式能否被复制推广?让我们一起走进试点县之一的黑龙江省桦南县去看一看。

  一年一季收获的东北粮农算收入的方式很简单:卖完粮的收入减去投入就是纯利,而黑龙江省桦南县梨树乡大胜村的15户稻农却有更简单的算法:每股分红乘上自己的股数,就是一年的纯收入。之所以能这么简单地计算,是因为他们把承包地折价入股到了桦南圣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土地经营权变成了股权,自己又多了一个当下很“时髦”的身份——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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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户和企业利润分配清晰明了

  2015年,桦南县被农业部列入“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县,梨树乡大胜村的15户稻农首先参与了改革。桦南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业公司的模式开始了试点,决定“农户以土地经营权直接入股桦南圣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展有机鸭稻生产”作为试点主要内容,股东成员是梨树乡大胜村15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农民和桦南圣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有机鸭稻种植、加工、销售。

  桦南圣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由企业和农户两部分构成,农民作为股东以1200亩土地经营权入股,入股的土地按照县土地流转评估机构做出的土地价值评估报告,每公顷土地作价1.09万元/年,折合727元/亩/年,到二轮承包结束为止,剩余期限还有11年,1200亩土地总计960万元作为公司的入股本金,占共同投资比例49%。桦南圣杰农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投入资金1000万元,占共同投资的51%。这部分投资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采取“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营模式,带动入股农户发展有机鸭稻种植、加工、销售,让股东分享到有机大米全产业链的效益。

  桦南圣田农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股东大会确立了公司的具体分配制度,利润分配方案很清晰。一是确定公司利润。将公司全年总产值减去所有费用,再减去上缴税金作为公司税后总利润。二是提取公积金和风险基金。预留税后利润的10%作为公积金,用于作为土地治理、购置农机具、对上争取项目等扩大再生产的专项资金;预留税后总利润的10%作为风险基金,用于作为入股风险防范的专用资金。三是剩余按股分配。公司年总利润的80%作为经营效益为股东分红,无论公司持股人还是入股农民均按股权占有数量进行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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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下定心丸 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各方利益

  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是他们的根本。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15户农民,入股之前最担心的就是交出土地经营权,一旦经营不善,会不会有失地的风险?最基本的利益如何保障?保证自己不失地是他们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最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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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企业 股东 农民 股权 权变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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