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入市释放更多土地价值
在落下“第一槌”之前,湄潭县便对全县15个乡镇、132个村居进行了普查。“摸查下来,全县共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6357宗、4620亩,绝对数量并不大,但群众意愿很高,98%的群众愿意入市流转,只有2%持怀疑态度。”湄潭县国土局规划科科长王家乾表示,底数清楚、权属明晰、群众支持为实施改革奠定了基础。
在入市方式上,湄潭县以就地入市和调整入市为主探索多元化入市途径。就地入市是入市主体以原有地块直接入市交易;而调整入市则以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为目标,“往往由区位优势较强、有产业发展需求、用地指标不足的村集体向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的村集体购买用地指标间接实现入市交易。”周华表示。
以龙凤村为例,建酒店、餐厅共需占用土地26.8亩,但全村自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仅3.5亩,另外23.3亩指标便是从抄乐镇群星村和群丰村购得。“群星村和群丰村23.3亩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原为废弃厂矿和仓储用地,现已复垦为耕地。”王家乾说。
同时,湄潭县还在积极探索创新“综合类集体建设用地分割登记入市模式”。“湄潭属于西部农业大县,单纯乡镇企业、私人企业很少,往往表现为商住混合、综合性用地,尤其是农民的宅基地,兼具居住与小商铺、小旅馆功能,在保障居住的前提下,允许将多余部分作为经营性使用,允许其出让、租赁、出租。”周华说。
“两定一议”还利于农民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说到底,是要还权于集体、还利于农民、还配置于市场。”湄潭县委书记魏在平说。湄潭已摸索出“两定一议”的收益分配机制,“以增值收益为基数,分用地类型按不同比重收取入市增值收益调节金(工业用地征收20%、综合用地征收22%、商服用地征收25%),集体经济组织存留比例不得少于剩余增值收益的30%,集体与个人成员分配比例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决议。”
以湄江街道办回龙村为例,回龙村2015年10月通过调整入市共出让土地19.78亩,出让总收入为339万元。“其中成本主要有四项,青苗和占地补偿72万元,从抄乐镇落花屯村购买指标169.48万元,测量评估费用2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19万元。”回龙村支书李永芳说,“剩余76.52万元即为土地增值收益,县财政按照20%比例提取约15.3万元,村集体再从剩余部分提取50%用于公益性设施建设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剩余部分全村每人可分得92.3元。”
“我很自豪的是,在村民代表大会上,没有一个人要求把这几十块钱发下来,而是要求拓宽机耕道、投入村里一个砂石厂和自来水厂扩大再生产。”李永芳说,随着这两家企业慢慢步入正轨,村集体目前已有190多万元积累,准备先把全村新农合和新农保的单全部买下来。
“我家调出土地2.7亩,共得占地和青苗补偿9.84万元,别人说村里拿这一亩地要卖十几万,问我亏不亏?我说不亏,现在种粮不赚钱,没这个政策这块地就是块‘死地’。”回龙村村民罗贞贤说,“土地调整出去,建起了茶叶加工厂,不光提供就业岗位,以后我们种出来的茶还能就地收购,不用再四处找买家。”
王家乾表示,目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实现了国家财政、村集体、村民和企业的“四赢”,“财政有增值收益调节金收入;村集体和村民除了增值收益外,更重要的是由此带来的产业推动力;对企业来说,以往的建设项目用地难、审批时限长、征地资金压力大等老大难问题得以极大缓解。”